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109學年度指考非選擇題評分標準說明

大考中心/研究發展處 撰

109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閱卷準備工作自4月展開,考試後,在電腦螢幕閱卷系統的輔助下,依序進行「評分標準訂定會議」、「試閱會議」及「正式閱卷」等流程。

「評分標準訂定會議」的目的在研擬評分標準,由各科閱卷召集人及協同主持人共同參與討論。會中除參考命題組提供的評分參考指標外,並瀏覽試閱各地區的抽樣卷,以了解考生各種可能的作答情形,擬訂評分標準。隨後,就抽樣卷逐一討論以選取「試閱會議」所使用的標準卷及試閱卷。選取樣卷時,主要考量考生作答的特殊性,例如作答最佳範例、較具爭議性以及各種書寫模式等。

「試閱會議」的目的在凝聚閱卷委員對於評分標準的共識。先由召集人向全體委員說明評分原則,全體委員再共同討論評分標準,將各種可能的答案都提出討論,最後以全體委員共識確定評分標準。隨後各閱卷委員即開始試閱,各協同主持人會經由檢視各委員的試閱概況,充分討論溝通,確認委員對標準的掌握具有一致性後,「正式閱卷」工作才告展開。

「正式閱卷」時,每份答案卷以隨機方式配卷給兩位委員評閱,若二者分數差距超過設定標準時[1],由協同主持人進行第三閱;若第三閱分數相較於第一、第二閱分數亦超出設定標準時[2],再由正、副召集人與協同主持人一人(含以上),共同決定第四閱分數。此外,閱卷期間,正、副召集人與協同主持人隨時查看每一位閱卷委員的各項閱卷數據,必要時立即與閱卷委員溝通討論,在電腦系統的有效輔助之下,確保閱卷品質。

109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已告一段落,依往例邀請本中心各學科研究員撰文說明各考科非選擇題評分標準,與各界分享,內容主要包含評分標準說明、參考答案及考生作答情形,惟因依學科性質之不同,呈現方式略有差異。

各科非選擇題評分標準說明:

英文

數學甲

數學乙

歷史

地理

物理

化學

生物


[1] 閱卷時,每題均會預先設定一個第一閱跟第二閱之間的分數差距,即所謂的設定標準,如果一、二閱分數差距超出此一標準,即須進行第三閱。

[2] 閱卷時,亦會先訂定第三閱與第一、二閱之間差距的標準,如果第三閱的分數超過這個標準,即須進行第四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