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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僅協助考生瞭解「分科測驗」,實際情況應以當年度簡章及試題所列規定為準
分科測驗簡介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的分科測驗旨在評量考生關鍵學科能力,成績主要作為分發入學使用。採用分發入學管道招生的校系,系可依其特色及需求,就學測六個考科、分科測驗七個考科當中,採計某些考科,以考試成績選才。

分科測驗的考試科目包括: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共七考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各科測驗成績均採級分制。

壹、測驗目標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課程綱要(以下簡稱108課綱)是以核心素養為主軸而設計,核心素養承續過去課程綱要的基本能力、核心能力與學科知識,但涵蓋更寬廣和豐富的教育內涵,不以學科知識為學習的唯一範疇,強調其與情境結合並在生活中能夠實踐力行的特質。為呼應上述核心素養理念,並藉由不同的評量方式,測量出考生的學習成果,分科測驗之測驗目標係以108課綱中的「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為依據,包含以下四個方向:

一、測驗考生所具有的學科能力

二、測驗考生銜接大學教育而所具有的進階學科知能

三、測驗考生能於不同的情境中整合運用進階學科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測驗考生的閱讀理解、圖表判讀、證據運用、邏輯推論、分析評價、表達說明等能力

貳、測驗時間

分科測驗各考科的測驗時間均為80分鐘。

參、測驗範圍

111學年度起,分科測驗各考科均依據108課綱命題,測驗範圍如下表:

考試科目

測驗範圍

部定必修

部定加深加廣選修

數學甲

10年級必修數學

11年級必修數學A

數學甲類

 

必修歷史

族群、性別與國家的歷史

科技、環境與藝術的歷史

探究與實作:歷史學探究

 

必修地理

空間資訊科技

社會環境議題

探究與實作:地理與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公民與社會

必修公民與社會

現代社會與經濟

民主政治與法律

探究與實作:公共議題與社會探究

 

必修物理

力學一

力學二與熱學

波動、光及聲音

電磁現象一

電磁現象二與量子現象

 

必修化學

物質與能量

物質構造與反應速率

化學反應與平衡一

化學反應與平衡二

有機化學與應用科技

 

必修生物

細胞與遺傳

生命的起源與植物體的構造與功能

動物體的構造與功能

生態、演化及生物多樣性

註:物理、化學、生物三個考科的測驗範圍,皆包含探究與實作的學習內容。

肆、題型與計分

分科測驗各考科的題型可包括:選擇題型(單選題、多選題)、選填題型(僅數學甲)、混合題型與非選擇題型。混合題型是指同時包含選擇(填)題與非選擇題的題型,為題組形式。

各題型的比重,由各考科依其特性而定,可參閱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公告的111學年度起適用之分科測驗各考科考試說明參考試卷

伍、使用A3答題卷

111學年度開始,分科測驗將使用「卷卡合一」的A3答題卷,將以往分開的答案卡(適用選擇題型、選填題型)與答案卷(適用非選擇題型)合併為一張,考生可在答題卷上同時作答選擇題和非選擇題。

透過A3答題卷設計,各考科可依每次考試命題需要,於答題卷中適當納入部分試題內容,設計對應的作答方式。例如:混合題型可以藉由選擇題與非選擇的不同組合方式,透過連續設問,或是主題式設問,配合作答設計,引導考生作答。在非選擇題組方面,亦可透過更多樣化的設問與作答方式,提升評量層次。各科A3答題卷的樣例,可參閱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公告的參考試卷所搭配使用的答題卷(https://www.cee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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