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自民國91年開辦以來,其測驗內容隨著高中課程標準的編修與大學多元入學新方案的施行,歷有調整。根據教育部於93年8月發布(94年1月修正發布)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簡稱95暫綱)內容所製作的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業已於98年7月首次施測。
在依據95暫綱命題的指考正式推出前,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簡稱本中心)於民國96年10月上網公告指定科目考試「考試說明」,其中包含各考科測驗目標、命題方向與題型等,並舉有部分試題,繼而於97年9月上網公告各考科「參考試卷」,10月出版《認識指定科目考試3》,內容不僅涵蓋考科說明,並以整卷的形式呈現各考科的可能樣貌。
在施測之後,本中心均會透過試題研討會議深入檢討試題,並出版試題解析,提供各界參考。《101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試題與解析》除了詳列個別試題的重要資訊之外,也先於解析的文首部分詳細陳述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等各考科的命題風格、試題特色等等,提供各界參考,期望能有助於學生掌握指考的命題方向。各考科內容,則包括試卷與試題解析,解析再細分為「參考答案」、「試題取材」(或稱「資料出處」、「學科內容」、「測驗範圍」與「命題出處」)、「測驗目標」、「試題解析」等四部分。
民國102年開始,指考各考科將依據教育部於97年1月24日發布,並自99年正式實施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簡稱「99課綱」)命題,本中心已於100年9月30日公布指考英文、數學、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等考科的「考試說明」,並於101年9月28日公布「參考試卷」;國文考科、歷史考科則因使用101課綱,目前仍沿用95暫綱。
以上各項資訊,期能提供大學校系、高中師生及關心教育人士參考,亦請各界先進惠賜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