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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試務報導

考試服務處/撰

7月19日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及公布相關統計資料

107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之考生成績通知單,訂於7月19日寄發,無論是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之考生,均郵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考生成績資料檔至各集體報名單位,尚未收到通知單之前,請多加利用網路或語音電話(02)2364-3677查詢。

考生於7月19日上午9時起,即可透過網路或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成績。查詢時,需備妥考生之「應試號碼」及「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依系統指示輸入資料進行查詢。除了郵寄、網路和電話語音查詢以外,考生只要報名資料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大考中心將以手機號碼「0911511467」發送簡訊通知指考成績唷!(小叮嚀:簡訊為服務措施,如未收到通知恕無法要求重新寄送,請逕自本中心網站查詢)

本中心亦於7月19日同時公布各科成績人數百分比累計表,及各科之「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五項成績標準,考生可逕上本中心網站查詢。

7月19日~25日受理成績通知單申請補發

若於成績通知單寄發後第4天(不含例假日)起未收到,請以電話查詢寄發情形或申請補發(02-23661416轉608),成績通知單申請補發期限至7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7月20日~24日受理網路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請於年7月20日上午9時起至7月24日下午5時止,使用考生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至本中心網站之複查申請網頁,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成績複查結果將於7月27日寄發書面通知,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查詢期限至8月31日止。

為避免不必要之焦急與等待,籲請考生先依本中心所公布之「選擇題答案」核對成績通知單上之「答案卡答題狀況」,以及核算成績通知單上之非選擇題得分後,再決定是否申請複查。

一、申請複查要注意什麼?

(一)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其他方式概不受理。網路申請操作方式請參考選才電子報第287期《107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複查申請流程》。

(二)複查系統開放時間為7月20日上午9時至7月24日下午5時止;開放時間截止,系統即自動關閉,逾期不予受理。

(三)須持「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及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才能登錄複查成績系統。若未收到成績通知單的考生,請以電話詢問(02-23661416轉608)複查成績密碼事宜。

(四)複查成績系統,可選擇複查全部的題號或部分題號,請特別留意:一經登錄完成確認後,申請複查之科目與題號即不得再更改,且每位考生僅能登錄申請1次。

(五)網頁登錄後,須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繳費(每科50元,繳費收據自行妥慎留存),才算完成申請手續;申請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繳費方式詳見簡章第34頁)

二、複查作業如何進行?

本中心辦理複查作業,將逐一抽取申請考生之答案卷、答案卡,進行人工複核,並敦請本中心考試委員會(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高中校長及學者專家等各界代表組成)及查核小組監督辦理,以昭公信。

(一)依據考生申請複查之科目與題號,分別抽取答案卷、答案卡,再依申請項目進行複核作業。考生未申請之部分,概不複查。

(二)本學年度洽請國立臺灣大學調派教職員,與本中心同仁以2人一組方式搭配,組成複查工作小組;並於正式複核作業前進行講習。

(三)複查工作小組之複核:

1.答案卡:確認抽取之考科與應試號碼無誤後,以人工判讀方式確定畫記結果,由核對人員之一逐題報讀答案卡畫記之答案,另一人則確認與核對表所載之答案是否相符。

2.答案卷:

(1)抽取考生原始作答之答案卷,並核對其與螢幕閱卷之答案卷圖檔確為一致。

(2)核對螢幕閱卷各閱之簽章碼及分數與核對表之內容,以及注意是否有漏閱或有疑義之異常狀況。

三、複查結果何時通知?登記分發志願怎麼辦?

(一)7月27日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

(二)申請成績複查之考生,務必先以本中心7月19日所寄成績通知單之成績,依107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之規定,於7月19日至7月27日(下午3:30止)繳交登記費,並於7月24日至7月28日(下午4:30止)完成「登記分發志願(線上登記)」,否則不論複查成績是否有異動者,均無法參與分發。至於經複查後成績有異動之考生,本中心會儘速通知異動結果,分發委員會亦將依慣例主動通知考生是否重新登記志願,絕不會影響考生的權益。

(三)其他有關107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之登記分發志願相關事宜,請逕洽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本學年度由國立成功大學承辦),電話:(06) 236-2755,網址:http://www.ua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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