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自民國91年開辦以來,其測驗內容隨著高中課程標準的編修與大學多元入學新方案的施行,歷有調整。根據教育部於97年1月發布,99學年度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簡稱99課綱)內容所製作的指考各考科,業已於102年1月首次施測。
在依據99課綱命題的指考正式推出前,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簡稱本中心)於民國100年9月上網公告指考「考試說明」,其中包含各考科測驗目標、測驗內容,並舉部分題型、試題為例;繼而於101年9月上網公告各考科「參考試卷」,11月出版《認識指定科目考試4第一部分》,收錄各考科之考科說明、參考試卷說明、參考試卷及試題解析。民國104年開始,指考國文考科與歷史考科,亦依據教育部於100年7月14日發布,並自101年正式實施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國文課程綱要與歷史課程綱要(簡稱101課綱)命題,本中心已於102年9月公布指考國文考科與歷史考科的「考試說明」,並於103年9月公布國文與歷史考科的「參考試卷」。
在施測之後,本中心均會透過試題研討會議深入檢討試題,並出版試題解析,提供各界參考。《105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試題與解析》除了詳列個別試題的重要資訊之外,也先於解析的文首部分詳細陳述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等各考科的試題特色。各考科內容,則包括試卷與試題解析,解析再細分為「參考答案」、「試題取材」(或稱「資料出處」、「學科內容」、「測驗範圍」與「命題出處」)、「測驗目標」、「試題解析」等四部分。
以上各項資訊,期能提供大學校系、高中師生及關心教育人士參考,亦請各界先進惠賜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