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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應考注意事項

考試服務處/撰
指考已進入緊鑼密鼓的倒數階段,提醒考生除了把握時間複習考試範圍的學習內容,更應多注意身體保健、調整生活作息。
為協助考生更了解應考相關事項,並提醒如何避免疏失或違規,本中心特製作「10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已於108年6月6日刊載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考試訊息公告,敬請多加利用。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將於108年6月18日上午9時起於本中心網站開放查詢,提醒考生,相關資訊請務必以本中心之公布為準。
另外,於考試前突發傷病之考生,請詳閱108學年度考試簡章「捌、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並依規定提出申請,本中心受理申請日期為108年6月18日至6月28日,108年6月29日至考試當日則由考區受理申請。
▲常見違規事件
參加本中心所舉辦之考試者,請務必先詳閱考試簡章;其中,「違規處理辦法」是考生違規扣分與否的依據。本中心統計105-107指考違規的件數(詳表一),依據違規情節,較輕者扣減該節成績2分或5分,重者則可能被扣減該節全部成績,考生不可不慎;若因違規被扣分而與理想的校系擦身而過,實屬可惜。
表一、105-107指考違規件數統計

學年度

105

106

107

違規件數

112

92

169

根據歷年違規事件統計,最常見的是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入場應試,或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行動電話、手錶等所有物品於應試時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以及攜帶非應試用品入座。以下針對前述常見違規事件,再次提醒各位考生務必留意並遵守試場規則。
情境1: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
(重要指數:★★★★★)
【規定】《108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6條
考生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健保卡或駕駛執照或護照或居留證等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者,扣減其該節成績2分。
【預防小叮嚀】
●考前確認健保卡上是否有照片。
●可攜帶多樣應試有效證件,交給陪考親友保管,若證件遺失,即可使用其他有效證件應試。
●考試結束離開座位時,記得將應試有效證件帶出試場並妥善保管。
情境2:試場內(含臨時置物區)之手機、手錶等物品發出聲響
(重要指數:★★★★★)
【規定】《108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
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非應試物品(含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置放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者,扣減其該節成績5分。
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行動電話、手錶等所有物品,若於應試時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者,扣減其該節成績2分。
【預防小叮嚀】
◎手機或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
●常見穿戴式裝置如小米手環、運動手錶、智慧佛珠等,因其具通訊功能,或可與其他通訊裝置相連結傳輸資訊,故考試時嚴禁隨身攜帶或置於身邊。
●建議交給陪考親友保管,不要攜入試場。
●無陪考親友者,一定要放在試場設置的臨時置物區,考試入場前記得將手機關機並取消鬧鈴設定。
◎手錶
●如有鬧鈴或整點報時功能,一定要取消設定。
為避免任何違規情事,請務必詳細閱讀108學年度考試簡章之「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以及「10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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