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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入學管道的入場券-107指考報名訊息

考試服務處/撰

107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於107年5月8日起開始受理報名,至5月24日截止,一律使用網路報名,高中職之三年級應屆畢業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採個別報名,亦可委託升大學補習班辦理集體報名。若考生於報名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本中心(電話02-2366-1416轉608)。
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且不得參加考試,請務必把握報名時間!
另外,整理107學年度報名時必須特別注意的事項:
1.考生報名時,應詳閱考試簡章各項規定,詳實登錄報名相關資料,並按規定仔細校核。報名日期截止後,有關考試地區、報考科目等重要資料一律不得要求更改。
2.考生選考之科目不得少於3科,惟已報考107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者,不得少於 2 科。
3.本次考試仍遵照教育部政策「試場全面開放冷氣服務」,考生如因身心因素需於無冷氣試場應試者,須於報名時加註特殊情況,俾便事先安排相關試務。
4.凡考生報名資料填有行動電話號碼者,本中心將主動發送手機簡訊通知考生指定科目考試成績。此行動電話號碼,亦作為試務緊急聯絡或大學入學通知使用,請考生儘量提供。
5.為避免於考試中產生辨識身分的困擾,「考生相片」須面貌清晰、不得遮蓋眉眼、不得為生活照。
6.報名費繳費期限:
繳費方式 繳費期限
臨櫃繳費或匯款轉帳 107年5月8日至5月24日下午3時30分止
以自動櫃員機(ATM)、網路ATM繳費 107年5月8日至5月24日夜間12時止
便利商店繳費(僅限個別報名考生使用) 107年5月8日至5月22日夜間12時止
7.凡符合簡章「伍、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所列服務對象之考生,應於107年5月24日前繳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件」,並於報名截止前將填妥之申請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中心,以供審查。未依規定申請及繳驗者,一律不予提供特殊試題、使用特殊作答方式及延長考試時間。
8.有關個別報名考生較常諮詢之同等學力問題,可參閱「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法規。
9.考生於報名前務必瞭解「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測驗服務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內容,以保障考生個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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