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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考試簡章導讀系列─【報名篇】

112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已於111年8月5日起發售,簡章內容包括考試測驗說明、考試試務作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等。若讀者需報考本會辦理的各項考試,請務必留意相關的試務日程,將重要日期登載在個人的行事曆上提醒自己,本篇將說明試務日期中最重要的第一關─報名!

重要日程語音報讀請點此:https://www.ceec.edu.tw/CeecNews/112簡章有聲版/112RulesMP3Index.html#

一、 報名日期 ※各項試務系統開放時間為開放日上午 9 時起至結束日下午 5 時止。

二、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有集體報名與個別報名兩類,考生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完成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加考試。

(一) 集體報名:

1. 學校集體報名:

高級中等學校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惟於分科測驗報名期間,已取得畢業證書者,可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方式,擇一辦理;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一律採集體報名。辦理集體報名之學校應備齊報名系統作業所須之報名相關檔案,至本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各項考試試務專區傳輸報名資料,並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2. 補習班集體報名:

高級中等學校之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應屆畢業生僅能由原就讀學校辦理報名),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辦理集體報名之補習班應備齊報名系統作業所須之報名相關檔案,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各項考試試務專區傳輸報名資料,並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二) 個別報名:

高級中等學校取得畢業證書之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自行報名。報名時須先備妥數位相片檔,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各項考試試務專區,依網頁指示登錄報名資料,並列印「個別報名繳費表」,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三) 有關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高中、大陸及港澳地區學校、國外學校應屆畢業生、一貫制學校學生等,報名方式相關說明參見本會112學年度考試簡章「附錄四、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資訊」(pp.53-54)之報名注意事項。

三、報名費及繳費期間 (一)考生依報名方式繳費:低收入戶考生之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百分之六十。一般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應繳報名費如下表:

學測與分科測驗報名費含【基本作業費】及【考科測驗費】兩項,考生視個人之選考科目數計算報名費,例如選考4科之報名費如下表:

(二)繳費期間:

(三)繳費方式:

1.學校集體報名:

考生依學校規定期間直接將報名費繳交學校;學校收齊所有考生報名費,並持報名系統列印之「學校集體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繳費收據由學校留存。

2.補習班集體報名:

考生先持補習班由報名系統列印之「補習班考生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再將繳費收據交由補習班驗核後自行留存。

3.個別報名:

考生須先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後,持報名系統列印之「個別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繳費收據由考生自行留存備查。

報名完成的手續包括「完成報名資料填寫」以及「完成繳費」兩項,最重要的是要留意作業日期,必須在簡章載明的日期內完成;若操作報名系統的過程中遇到不理解的地方,可於本會上班時間內來電諮詢(02-23661416轉608),亦可多加利用語音系統查詢報名處理情形(02-2364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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