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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分科測驗【公民與社會】考科非選擇題評分原則說明

壹、前言

112 學年度分科測驗公民與社會考科(簡稱「112 分科公民」)的非選擇題都包含在混合題組中,測驗考生對重要公民知識的理解與應用,由答題結果可看出考生對於重要概念以及表達說明能力的掌握情形。

112 分科公民考科的非選擇題共有 4 題,包含第 35373943 題,其中第 3539 題為 6 分,第 3743 題為 5 分,總計 22 分。本文提供 112 分科公民非選擇題各題滿分參考答案、評分原則說明與部分考生作答情形,以供各界參考。

貳、各題滿分參考答案及評分原則

第 35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應該實踐或強化的審議民主要件(各10字內)

要件一

平等溝通/表達

要件二

強調/重視共識

二、評分原則與說明

本題測驗考生能否掌握審議民主「討論為中心」(而非投票為中心)的屬性,以及對題文資訊的綜合理解與統整歸納能力。考生需先綜合理解題文資料的關鍵敘述,包括:表達觀點與利益的權利和機會是否平等,以及公民會議雙向溝通的重要性和最終需要形成共識(而非表決)等;其次,考生需應用所學的審議民主先備知識,歸納出題文資料是凸顯了「平等溝通或表達」以及「強調或重視共識」等特性,始能正確作答。另外,本題提問是要考生寫出「應強化或實踐」的審議民主要件,因此考生應該要正面表述,針對溝通表達部分回答「平等溝通/表達」、共識部分回答「強調/重視共識」。而無論要件一或要件二,若未完整寫出,或雖寫出正確答案但卻含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時,則酌予扣分。

評分原則如下:

完全給分6分)

同時精準回答 AB 兩項要件,且無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A. 平等溝通/表達(3分)

B. 強調/重視共識(3分)

部分給分25分)

5

5-1:同時精準回答 AB 兩項要件,且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5-2AB 其中一項精準,一項不精準,但無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4

4-1AB 其中一項精準,一項不精準,且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4-2AB 兩項皆不精準,但無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3

3-1AB 兩項皆不精準,且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3-2:僅精準回答 AB 任一項,但無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2

2-1:僅精準回答 AB 任一項,且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2-2:僅不精準回答 AB 任一項,但無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1

僅不精準回答 AB 任一項,且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不給分0分)

AB 均錯誤或均未回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考生常見錯誤類型如下,供教師和同學參考:

1. 學科知識的掌握:題目係測驗「應實踐或強化的審議民主要件」,但考生未能精準掌握審議民主以「討論為中心」的屬性,僅轉錄教科書中的字詞或文句,例如:「需有專業人士參與」、「專家授課」等內容,或是回答代議民主的概念如「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等,顯與本題所測驗的審議民主要件不相符。

2. 閱讀理解和統整歸納能力:部分考生無法統整歸納四段題文的要旨,僅依據片段資訊作答,例如:僅依據「丁」而回答「增加女性參與人數」或「男女人數要平均分配」。

3. 審題與抄錄題文:提問是「應實踐或強化的審議民主要件」,但有考生未注意提問為「應實踐或強化」的正面表述,而僅不當地抄錄題文回答「女性(或低教育程度者)難以引導議題討論」、「發言機會上的不平等」,但因此形成語意上的翻轉,變成應實踐或強化審議過程的不平等,以致邏輯錯誤且答非所問。

4. 掌握要件敘寫:本題涉及「平等溝通/表達」和「強調/形成共識」兩項不同的要件,部分考生雖寫出兩項,但皆屬同一要件,例如:寫出「充分溝通」和「對話平等」,此兩項答案均屬同一要件,僅能採計為一項要件。

5. 回答的精準度:審議民主的精神在於參與者之間的平等溝通討論,但卻有考生僅回答「平等」或「參與」(未觸及「溝通討論」),或僅寫「發言」、「表達」(未觸及「平等」),或僅寫出「共識的數量」(重點應是共識的形成而非數量),明顯屬於回答不精準;甚至有考生寫出「參與時應該要說話」,答案語意非常模糊,且偏離審議民主要件甚遠。

37

一、滿分參考答案

原理原則

說明該判決之理由(30字內)

£信賴保護

£特別犧牲

禁止權利濫用

£所有權絕對性

小華行使權利時,不得以損害小明的權利為主要目的。

二、評分原則與說明

本題測驗考生對於禁止權利濫用原則之理解與應用。小華在甲地搭起鐵皮圍籬,雖在自己的土地上行使權利,但卻以嚴重阻擋乙屋的對外通行為目的,惡意損害小明權利。因權利的行使,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小華的行為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左欄應勾選「禁止權利濫用」,並於右欄正確寫出「權利之行使,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之要件。

此外,是否構成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可從權利行使所獲之利益是否明顯小於他人所受之損失來判斷,因此右欄之判決理由,亦可寫出「權利行使所獲利益明顯小於他人所受損失」之要件。右欄要件若未完整寫出,或雖寫出部分正確答案,但有錯誤或矛盾訊息時,則酌予扣分。此外,題目也明確規定:左欄未勾選或勾選錯誤,則本題不計分。

評分原則如下:

完全給分5分)

同時正確回答 A B 兩項:

A. 正確勾選「禁止權利濫用」。

B. 正確寫出 B1 B2 的要件:

B1. 權利之行使,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B2. 權利行使所獲利益明顯小於他人所受損失。

部分給分24分)

4

4-1A 勾選正確,但 B1 僅寫出「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之要件,或 B2 僅寫出「所獲利益明顯小於他人所受損失」之要件。

4-2A 勾選正確,B1 B2 正確寫出,但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3

3-1A 勾選正確,但 B1 僅寫出「不得損害他人」之要件,或 B2 僅寫出「所獲利益小於他人所受損失」之要件。

3-2A 勾選正確,但 B1 僅寫出「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之要件,或 B2 僅寫出「所獲利益明顯小於他人所受損失」之要件,且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2

2-1A 勾選正確,B 未作答或錯誤。

2-2A 勾選正確,B1 僅寫出「不得損害他人」之要件,或 B2 僅寫出「所獲利益小於他人所受損失」之要件,且有其他錯誤或矛盾訊息。

不給分0分)

A 勾選錯誤或未勾選(無論 B 是否正確)。

三、考生作答情形

考生常見錯誤類型如下,供教師和同學參考:

1. 掌握「禁止權利濫用」之核心要旨:「禁止權利濫用」包含三個核心要旨:「須有權利行使的事實(前提)」、「須對他人造成重大損害(效果)」且「為權利行使的主要目的(目的)」。部分考生未能掌握上述前提、效果和目的等三項要件,以致答案不完整或錯誤。

2. 對「前提」要件(權利的行使)的掌握:小華違反「禁止權利濫用」原則之重要前提,是其有「權利行使」的行為,部分考生僅寫出小華具有財產權或所有權的相關敘述(如:甲地、甲屋是小華的),缺乏權利行使的事實。

3. 掌握「效果」要件的意涵(須對他人造成重大損害):要構成法律上所指的權利濫用,須是行使權利造成他人及國家社會極大之損害,而非僅屬「影響他人」。因此,考生若僅寫出「不應影響他人」,實過於籠統空泛(許多法律行為都涉及對他人影響)。

4. 寫出「目的」要件(以損害他人為目的):小華的行為之所以違反禁止權利濫用,第三項要件是其行為主要目的在於損害小明的權利或利益。有考生未寫出此要件,而是籠統寫出「小華不應該搭圍籬」,無法採計為寫出「目的」要件。

5. 名詞使用與文意把握:有些考生將小華、小明替換為甲、乙,然而小華、小明為行使權利的「人」,甲、乙則為「物」,二者不應混淆。也有考生將小華、小明顛倒,造成與題文的文意矛盾,或者變成「小華侵害小華權利」等文意、邏輯不通的情況。此時無法視為單純的錯字,而是會造成文意扭曲的重大錯誤,故不給分。

第 39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該生依據的 資料

老師依據的 資料

該生所依據資料較不適合的原因(25字內)

£ Ⅰ, Ⅱ

£ Ⅰ, Ⅲ

¢ Ⅱ, Ⅲ

£ Ⅰ, Ⅱ

¢ Ⅰ, Ⅲ

£ Ⅱ, Ⅲ

 

匯率不能充分反映各國的貨幣購買力(或 生活成本 物價水準)

 

二、評分原則與說明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是否能綜合歸納題文的文字和圖表資訊,並運用衡量人民生活水準以及兩種 GDP 換算方法優缺點的學科知識,以判斷題文中的學生與老師「最可能」使用的資料組合,並說明該生所依據資料較不適合的原因。其中,考生需先具有「要衡量跨國人民生活水準的高低,應採平均每人 GDP」的先備知識(「公 Bq-V-3 國民所得與國內生產毛額的關係」的學習內容),因此,「III」應為資料組合中必須用到的一項。其次,考生需要掌握 GDP(匯率)與 GDPPPP)的不同,理解以匯率轉換計算的人均 GDP(資料 II),會忽視各國貨幣購買力(或生活成本/物價水準)的差異,以致高估或低估不同國家的生活水準;而 GDPPPP)考慮各國物價水準的差別(資料 I),更能反映不同國家人民貨幣的實質購買能力(「公 Fa-V-2 比較各國的國民所得時,為何要使用購買力平價指數?」的學習內容)。

綜合上述,考生應在左欄勾選「IIIII」(該生依據的資料),中欄則應勾選「IIII」資料組合(老師依據的資料),並於右欄回答「匯率不能充分反映各國的貨幣購買力(或 生活成本 物價水準)」。

本題因題目已明確規定,若左欄或中欄任一欄未勾選或勾選錯誤,則右欄一律不計分;而在左欄及中欄皆勾選正確的情況下,若右欄不能精準回答,或精準回答但有錯誤訊息,則酌予扣分。

評分原則如下:

完全給分6分)

同時正確回答以下三項:

A. 左欄正確勾選 II, III1分)

B. 中欄正確勾選 I, III2分)

C. 右欄正確寫出「匯率不能充分反映各國的貨幣購買力(或 生活成本 物價水準)」(3分)

部分給分25分)

5

A B 皆勾選正確,C 不精準,但無錯誤訊息。

4

A B 皆勾選正確,C 不精準,且有錯誤訊息。

3

A B 皆勾選正確,C 未作答或作答錯誤。

2

A 勾選錯誤,B 勾選正確,無論 C 正確或錯誤。

1

A 勾選正確,B 勾選錯誤,無論 C 正確或錯誤。

不給分0分)

0-1A B 皆勾選錯誤或未作答。

0-2ABC 皆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考生常見錯誤舉例如下,供教師和學生參考:

1. 學科概念不精準:本題測驗考生能否看出「匯率換算的 GDP 無法反映貨幣購買力、物價差異或生活成本」此一核心概念,但卻有考生以「通貨膨脹」或「物價變動」來回答,顯然混淆「同一時間各地區物價差異」與「同一地區物價跨時間變動」的不同;另有考生將「貨幣購買力」寫成籠統的「購買力」,產生概念不精準的誤差;亦有考生僅依據題文回答「不能反映生活水準」,但生活水準與生活成本亦屬不同概念,不得混淆使用。

2. 審題錯誤:考生對於題意或提問的閱讀理解有錯誤,進而形成答題上的矛盾。例如:考生已正確勾選該生依據的資料,並應於右欄書寫該生依據資料不適合的原因,但卻寫「匯率反映貨幣購買能力」,形成語意上的翻轉,變成贊同該生依據的資料,因而作答錯誤。

3. 未具體說明理由:許多考生僅在右欄回答如「應參考 PPP」或「購買力平價指數較為恰當」等,形成僅抄寫題文,卻未能確實說明 GDP(匯率)不適合或 GDPPPP)較為適合的原因,等於未回答問題。

第 43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勾選一項方案

寫出該方案之三項作法(每項10字內)

勾選作法呼應之原則

■乙

作法一

不同區域皆設身障座位

     

作法二

讓障礙者自主選擇座位

     

作法三

讓障礙者自主選擇服務

     

二、評分原則與說明

本題測驗考生能否依據題文資訊,理解「共融模式」的意涵,找出最符合此模式的方案及其具體作法,以及各項作法所呼應的共融模式原則。在確立障礙者文化平權的前提下,共融模式在題文案例中包括原則 (互動原則)和原則 (自主選擇原則)。三個方案中,乙方案最能體現共融模式,因該方案不僅在不同區域皆設置身障座位,讓身障者可依需求自主選位,還可以自主選擇所需的的手語或口述影像等服務,這些作法不但確保身障者能融入其他觀眾一起欣賞表演,提高其與非障礙者互動的可能性,也能尊重障礙者的自主選擇。相對的,甲方案讓障礙者僅能在音樂廳的外廳欣賞表演;丙方案則將障礙者的座位集中於第一排或邊緣,皆不能充分呼應原則

因此,完整答案為在左欄正確勾選「乙案」前提下,中欄正確寫出乙案的三項具體作法,同時於右欄正確勾選呼應的共融模式原則。若左欄未勾選或錯誤,則本題不計分;若僅正確寫出部分作法及對應原則,或雖寫出部分正確答案,但含有「違反共融模式原則」的資訊時,則酌予扣分。

評分原則如下:

完全給分5分)

同時正確回答AB兩項:

A. 左欄正確勾選「乙案」

B. 中欄正確寫出三項作法並於右欄正確勾選呼應的一項原則(若作法與原則未正確呼應,則該項不計分):

B1.「不同區域皆設身障座位」並僅勾選原則 I

B2.「(讓障礙者)自主選擇座位」並僅勾選原則 II

B3.「(讓障礙者)自主選擇服務」並僅勾選原則 II

部分給分24分)

4

4-1A 勾選正確,但 B 僅寫出 B1B2B3 其中任兩項。

4-2A 勾選正確,B 完整回答,但含有「違反共融模式原則」的資訊。

3

3-1A 勾選正確,但 B 僅寫出 B1B2B3 其中任一項。

3-2A 勾選正確,B 僅寫出其中任兩項,且含有「違反共融模式原則」的資訊。

2

2-1A 勾選正確,但 B 完全未寫出,或作答完全錯誤。

2-2A 勾選正確,B 僅寫出一項,且含有「違反共融模式原則」的資訊。

不給分0分)

A未勾選或勾選錯誤。

三、考生作答情形

考生常見錯誤舉例如下,供教師和同學參考:

1. 作法與呼應原則對應錯誤:本題作法可由題文擷取,因此作法與原則須正確對應,該項才能得分。部分考生雖寫出參考答案之乙案作法,但勾選原則錯誤(勾錯選項、未勾選、勾選兩項均為錯誤),故無法得分。

2. 作法未寫出乙案實質內容:部分考生中欄作法寫成對應其他方案的內容,或者過於抽象籠統。例如:寫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讓障礙者有自由選擇權」,皆屬共融原則所欲達到的目標,而非乙案的「具體作法」,故不採計。另有不少考生雖摘錄乙案的文句「重新規劃動線與座位安排」,但甲案與丙案亦皆涉及動線與座位安排的重新規劃,該文句並非專屬乙案的具體作法,也無法明確對應原則 I II,因此不採計。

參、結語

公民與社會考科非選擇題旨在評量考生整合運用公民知識、清楚表達說明,並能提出合理論證的能力,因此除了重要概念的理解與活用,也鼓勵考生多練習合理推論和注意佐證的依據。此外,本次非選擇題的設計,也凸顯統整、歸納和分析題文資訊的重要性。提醒考生作答時,注意依題目指示作答、看清楚題目問什麼、將作答內容與提問連貫檢查語意是否通順,以免答非所問,甚至反而與提問矛盾。藉由本次各題評分原則以及考生作答情形的說明,希望有助於考生們準備往後分科測驗的非選擇題題型,把握作答重點,充分發揮個人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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