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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經驗我的路-十七歲

      新竹女中/廖子瑄 撰(錄取成大建築系)

        剛上高中的時候,我對大學要讀什麼沒有很明確的想法,只是心裡有個隱隱約約的夢想。那是我嚮往的生活樣子。也許是個自由工作者,有大把的時間寫作和畫畫,住在一間獨棟的屋子裡,樓下是我的店面,一間有很多有趣、有設計感的書、像一間小小讀書室的店。我希望這是一個左鄰右舍都喜歡光顧的地方,也許來這裡看書,我要賣一些下午茶,讓他們可以邊讀書邊吃小點心,然後瀉進屋內的日光不知不覺轉黃轉橘,一個舒服的午後就這麼不知不覺地過了。又或許學生們也會來這,寫作業、念書、討論小組作業,多好啊!我每次和同學想找地方做小組作業的時候都很苦惱,去圖書館怕吵到人,去咖啡廳又要花錢,學生怎麼可以一直花錢!如果有這麼一個免費的地方,一個向學生敞開雙臂的地方,多好啊!於是我的嚮往變成夢想的一部分。

店裡還要租些空間讓人們在這裡販賣手作或文創的商品。還有還有!我想要有一間教室,可以教縫紉,可以教畫畫,可以教羊毛氈……。又或許是個讀書會的空間、演講的空間、表演的空間。

這個夢說是隱隱約約,認真描述起來卻有好多細節,我像在介紹我最寶貝的東西,滔滔不絕的說著它的每一個吸引我的角落。啊!我差點忘了說,我想自己設計這棟房子,我希望它是一棟綠建築,因為我的心有一點環保,對於增加地球的負擔深感良心不安。那時候的我,曾拿起一支筆、一張紙,就開始畫我夢想中的這棟房子,擦了再畫,畫了再擦,我甚至開始想我的菜單了,我要賣那些點心?

就算這樣,這仍然是個隱隱約約的夢,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去實踐。

首先,我要怎麼賺到一筆錢去蓋我的房子?蓋了之後呢?我靠什麼維生?我的收入從哪裡來?怎麼經營下去?我不知道。所以我不敢把它當作一個名正言順的夢想。其實它更像妄想。

高一的時候我想過要讀法律系,因為律師很賺錢,我就有那麼一點可能可以實現我的夢想,我可以靠律師的薪水支撐我的店。但其實我對法律沒什麼興趣,也覺得公民課很無聊。即便如此,我還是把目標訂在法律系了。

有一個目標之後,讀起書來我比較不徬徨,不會一直去想我究竟為了什麼讀書。我是為了學測,為了法律系,為了可能實現的夢。大概就是這樣的心境,我好好地走完高一。

我很常跟我爸爸聊天,因為他不會評斷我對或錯,我們什麼都可以聊,他大概是最清楚我的夢想的人。有一次又聊到這件事,我還在找可能的路,爸爸就說:「你這麼想自己蓋這棟房子,怎麼沒有想過建築系?」這是我短短十八年人生中「歷史性」的一刻。

我一直以來都偏好文科,文科的成績不一定比理科好,但就是比較喜歡。所以在想分組或未來科系的時候,我從來就沒想過念理組,理組科系也是想都沒想就直接跳過。爸爸在跟我提建築系的時候,我第一個反應是否定的,但其實我根本就不知道建築系在做什麼,只是因為它屬於二類,我不假思索就覺得我肯定不會喜歡。不過,一顆小種子還是被種下去了。

靜下心來想,設計一棟房子、一個建築,似乎不是會讓我反感的一件事不像觀察細胞或是拆解一台電腦,光想就覺得好無趣,反而好像有點喜歡。再想到小時候很喜歡樂高的城市系列,還有弟弟在玩攻防型的手機遊戲時,我總是喜歡幫他蓋他的基地,遊戲的重點攻打別人的基地我反而沒興趣。又或者是我對機關重重的迷宮莫名的著迷,空間越錯綜複雜、越巧妙我越喜歡。IKEA是我最喜歡的賣場,我特別愛看那些設計好的樣品房間……蛛絲馬跡似乎到處都是,我似乎是喜歡建築的。這個時候我剛上高二,因為讀語資班的關係,是個文組學生。

現在考上建築系了,我常常被問,為什麼沒有轉組?沒有什麼正當理由,就是感情用事。因為我太喜歡我們班了,喜歡我的同學,喜歡班上的氛圍,喜歡這裡的讀書風氣,喜歡我屬於301這件事。

畢竟攸關志向,我給自己一個學期的時間探索思考,然後在二上快要結束的時候,我終於下定決心,要以建築系為第一志願。

為了它,我停掉了我的長笛課、英文課、作文課。我把時間精力拿去學畫畫,因為我沒有任何底子。每個星期三晚上,六點到九點,我和兩個國小的小孩坐在同一間教室裡,學素描。到了暑假,我又加了一堂課,變成每周六從中午到晚上。我就這樣一路畫到學測前的一個月。

課業最繁重的三上,我每個星期都少掉將近一天的讀書時間,但是那陣子我一點都不累,也不慌,相反的,我覺得很踏實。我照著讀書計畫穩穩地讀,畫畫的時候對我來說就是休息、調劑、快樂的時光。

然後學測、面試,有些起伏和失去信心、不再肯定的時候,但我很幸運地完成了我的目標。

花了那麼多篇幅嘮叨我的心路歷程其實是想說,雖然高中應是在為大學做準備,但真的已經想好的人怕是少數吧,大部分的人應該都跟高一的我一樣。但就算還沒想好,也可以為自己立一個目標,就算那不見得是你真正喜歡的事。我自己是一個非常需要努力方向的人,我必須知道我是在為什麼努力。這個目標不一定是大學的科系,也可以是職業、想過的生活。目標要立的越遠大越好,因為這樣你才能走得越遠。就算對未來沒有太多想法也不用急,三年可以發生很多事,那些人事物可能會帶來一些新的想法,或許會像我一樣,突然間就發現一條不曾想過的路。

不要怕立錯目標或走錯路。賈伯斯曾說,生命裡發生的事,有時看似沒有意義,或者是一件失敗的錯事,但等到人走了更遠的時候,再回頭看,就會發現是所有曾經經歷的無論好或壞,成就了現在的你。它們都會在生命裡找到它們的位置,擁有自己的意義。所以,選錯路也沒有關係。我現在也不敢肯定建築系這條路到底對不對,但其實根本沒有所謂對錯,因為它有它發生的意義,我無論如何都會從這條路上帶走些什麼,我是這麼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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