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服務處/撰
★7月18日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及公布相關統計資料
10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之考生成績通知單,訂於108年7月18日寄發,無論是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之考生,均郵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考生成績資料檔至各集體報名單位。收到成績通知單之前,可利用網路或語音電話(02)2364-3677查詢;欲申請成績通知單補發者,請於108年7月19日至23日向本中心申請補發,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於7月18日上午9時起,即可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或以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成績,查詢服務一律開放至108年8月31日止。查詢時,需備妥考生之「應試號碼」及「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依系統指示輸入資料進行查詢。考生報名資料填有行動電話號碼者,本中心將於成績公布當日,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簡訊為服務措施,如未收到通知恕無法要求重新寄送,請逕自本中心網站查詢)
本中心亦於7月18日公布各科成績人數百分比累計表,及各科之「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五項成績標準,考生可逕上本中心網站查詢。
★7月19~23日受理網路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請於108年7月19日起至7月23日,使用考生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至本中心網站之複查申請網頁,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成績複查結果將於108年7月26日寄發書面通知,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查詢截止日期為108年8月31日。
申請複查前,考生可先依本中心所公布之「選擇題答案」核對成績通知單上之「答案卡答題狀況」,以及參考所公布之「非選擇題參考答案或評分原則」核算成績通知單上之非選擇題得分後,再決定是否申請複查。
一、申請成績複查注意事項
(一)考生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其他方式概不受理。網路申請操作方式請參考選才電子報第299期《10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成績複查申請暨查詢系統操作說明》。
(二)複查系統開放時間為108年7月19日上午9時至7月23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須持「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及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才能登錄複查成績系統。未收到成績通知單的考生,請以電話詢問(02)-23661416轉608複查成績密碼事宜。
(四)申請複查之科目與題號,一經登錄完成確認後,即不得再更改。請於登錄前詳閱系統之作業提示並仔細核對複查之科目與題號無誤後,再確認完成。
(五)完成申請手續者,於申請截止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未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並繳費者,不予處理。
二、成績複查作業如何進行?
本中心辦理複查作業,將逐一抽取申請考生之答案卷、答案卡,進行人工複核,並敦請本中心考試委員會(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代表、現任高中校長及教育專家等組成之)及查核小組監督辦理。
(一)複查項目僅限考生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複查選擇(填)題為核對考生答案卡之作答情形是否與成績通知單登載之作答記錄相同。
(二)複查非選擇題則調閱考生作答之答案卷,比對閱卷影像檔是否相同、是否有漏閱或分數計算錯誤。除漏閱或分數計算錯誤外,不重閱答案卷。
(三)申請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查看或影印答案卷、答案卡,亦不得要求告知成績單未列或未公布之相關資料。
(四)本學年度洽請國立臺灣大學調派教職員,與本中心同仁以二人一組方式搭配,組成複查工作小組;並於正式複核作業前進行講習。
三、成績複查結果何時通知?登記分發志願怎麼辦?
(一)108年7月26日寄發成績複查結果通知書,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
(二)申請成績複查之考生,務必先以本中心108年7月18日所寄成績通知單之成績,依108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之規定日程,完成登記分發志願作業,否則不論複查成績是否有異動,均無法參與分發。經複查後成績有異動之考生,本中心會儘速通知異動結果,分發委員會亦將依慣例主動通知考生是否重新登記志願,不影響考生的權益。
(三)其他有關108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之登記分發志願相關事宜,請逕洽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本學年度由國立成功大學承辦),電話:(06)236-2755,網址http://www.ua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