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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聽2來了!應考重點提示

考試服務處/撰

108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的考試時間及播音方式如下:

※考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1)預備鈴響時,即可入場。

(2)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並不得書寫、畫記、作答。

(3)考試開始鈴聲響畢後,考生不得再進入試場;考生入場後,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座、離場。

(4)考試結束鈴聲響畢,考生應即停止作答。

※考試通知寄發及注意事項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之考試通知寄發時間為11月27日,集體報名者寄交報名單位轉發報名考生;個別報名者,逕寄給考生。

考生如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不再重製、補發,考生可自行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應考資訊查詢系統查覽或列印。

※應考重點提示

(1)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或護照或居留證正本,請持上述文件入場應試。

(2)非應試用品不可攜帶入座,違者依「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非應試用品類型一:具有傳輸、通訊、計算、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等)

非應試用品類型二:妨害考試公平之物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

(3)英聽測驗播音說明: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題包括紙本試題及語音試題兩部分,語音試題每題僅播放一次,並連續播放至全部試題播完為止。考生應在每題播放完畢後,根據紙本試題及語音試題播放內容,立即將該題答案畫記在答案卡上,過程中不得要求中止播放或重播試題。

考生如認為考試過程中有噪音或其他突發狀況干擾而未聽清楚試題,或發現試題本錯誤、缺漏、汙損、印刷不清以致影響作答,請立即舉手向監試人員反映。考試結束離開試場後,將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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