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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經驗我的路─回首高中生活,迎向大學階段

建國中學/劉哲豪 撰(錄取台大法律系)
高中三年已然過去,四年的大學生活即將來臨。回望高中時光,好多故事都還在眼前來不及疾筆記下,那些已完成跟未完成的事,如今都成了過往,教人再三回味,同時對未來的大學生活,充滿期待與展望。
一、社團
高中時我參加講演社,課外時間幾乎被準備辯論比賽占滿,社團不僅是我高中生活的重心,更是我人生中難忘的一頁。在講演社,平常與同屆、學長們一起歡聚,或是比賽前在國圖(國家圖書館)查資料、討論,辯論場上與對方質詢、答辯,每個部分都讓我印象深刻、收穫良多,這些往事也都成為我們日後共同的話題與回憶。
到大學,我想要參加之前沒接觸到、比較不一樣的社團,目前最想加流唱社團,期待能在那裡學會各種流行歌,還有唱歌技巧。再來,也想參加法服(法律服務)跟ALSA(亞洲法律學生聯盟)等與法律系相關的社團,累積實務和交流經驗,相信對在系上的學習能有所助益。最後,運動方面的社團現在還在考慮。總而言之,希望去嘗試這些高中時想嘗試的社團,跨出新的一步。
二、(系上)活動
高中班上每天都在一起學習(玩鬧),日子雖然很快樂但也蠻平凡,沒有什麼大大小小的活動讓大家參與。常聽說大學有很多新鮮好玩的活動,我想,上大學後,要適應跟以往不同的生活形態,脫離高中時那間常窩了一整天(從早自習到晚自習)的教室,去體驗看看大學那些令人眼花撩亂的活動,像是迎新、送舊、營隊、系隊,跟〇〇之夜等等。
回想之前在高二時參加臺大法律營,在一連串的參訪與講座之餘,學長姐們精心準備了許多表演,有男舞、女舞、唱歌、舞臺劇,各式各樣的精彩節目使人目不暇給,我們這群高中生在台下時而大笑,時而歡呼,時而讚嘆,舞台上則洋溢著屬於青春的活力跟創意。看到大學生這麼會玩的一面,心裡就覺得很驚艷跟羨慕,並期待自己以後在辦營隊的時候,也加入成為一份子。
三、志工/打工
我目前在法扶(法律扶助基金會)當志工,在自己熱愛的領域服務、貢獻是一件充滿喜悅跟成就感的事,未來進入法律系以後,期盼能到更多有關法律的基金會、NGO當志工,之前在臉書上也看過一些法律系學長姐在相關的機構單位擔任志工,我想加入他們的行列,並把握機會從服務中學習。
打工部分現在正積極地接家教,大學時想要教國、高中生,感覺家教也是個可以發揮所學的職務,希望自己能順利找到這份工作。
四、學業
高中要考學測跟指考,大學我則是要考研究所跟國考(律師/司法官),雖然都要考試,但大學四年內有很多課程可以自由選,在這段期間,除了認真唸法律系的課,也要把握大一、大二的時間在不同科系間探索自己有興趣的領域,目前最想修社會系的課,社會學使我思考結構背後容易被忽略的因素,在探討議題上有相當實用的幫助,與法律學的結合讓我深感興趣。
我對在法律系的學習已做好準備且充滿期待,未來四年期許自己不僅要投入繁忙的大學活動,更要認真修習法律系的課程,保持熱情地鑽研下去;此外,珍惜在臺大的時光,多方探索系外的領域,大三、大四的時候則漸漸收心,最後順利應屆考取司法官或律師,讓大學生涯臻於圓滿,並不抱遺憾地往人生下個階段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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