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考生與各界瞭解全年度考試安排,本學年度考試簡章內容同時包括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以及分科測驗三項考試。本簡章主要分四部分:(一)考試測驗說明(二)考試試務作業(三)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四)附錄。
一、為利考生與各界瞭解全年度考試安排,本學年度考試簡章內容同時包括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以及分科測驗三項考試。二、本簡章主要分四部分:(一)考試測驗說明:包括「考試日期及時間」、「考試科目」、「測驗範圍及題型」與「成績計算」。(二)考試試務作業:包括「報考資格」、「報名」、「考試地區及應考資訊通知」、「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公布試題及選擇(填)題答案」、「成績公布與通知」、「成績複查」、「考試成績及資料之使用」、「成績證明申請」、「試務作業申訴」及 「成績複查後申訴」。(三)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分列「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前者為考生應考相關規則;後者為違反規則之處理條款。(四)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