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2(112.05)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為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向您告知以下內容,敬請詳細審閱(若您未滿18歲,下列內容請併向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告知):
一、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類別:
基於辦理本中心行政作業所必要之工作或經您同意之目的,本中心向您直接或間接蒐集之下列之一部分或全部之個人資料分為基本資料、個資法第6條規定之特種個資及法令規定蒐集之個人資料。
編號 |
當事人個資種類 |
特定目的 |
個人資料類別 |
1 |
員工個資 |
(002)人事管理(包含甄選、離職及所屬員工基本資訊、現職、學經歷、考試分發、終身學習訓練進修、考績獎懲、銓審、薪資待遇、差勤、福利措施、褫奪公權、特殊查核或其他人事措施)、(031)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036)存款與匯款、(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相關事務、(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16)場所進出安全管理、(120)稅務行政、(129)會計與相關服務、資(通)訊服務(135)、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6)、資通安全與管理(137)、僱用與服務管理(145)、其他公共部門執行相關業務(172)所必要之工作 |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識別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C013)習慣、(C021)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C033)移民情形之居留證、(C039)執照或其他許可、(C051)學校紀錄、(C052)資格或技術、(C061)現行之受雇情形、(C062)雇用經過、(C063)離職經過、(C064)工作經驗、(C065)工作、差勤記錄、(C066)健康與安全記錄、(C068)薪資與預扣款、(C070)工作管理之細節、(C071)工作之評估細節、(C072)受訓紀錄、(C111)健康紀錄 |
2 |
廠商個資 |
(107)採購與供應管理、(116)場所進出安全管理、(134)試務、銓敘、保訓行政、(135)資(通)訊服務、(145)僱用與服務管理 |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C064)工作經驗、C071工作之評估細節、(C073)安全細節 |
3 |
申訴者個資 |
(134)試務、銓敘、保訓行政、(135)資(通)訊服務 |
(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C051)學校紀錄、(C057)學生(員)、應考人紀錄、(C073)安全細節、(C111)健康紀錄、(C115)其他裁判及行政處分 |
4 |
臨時人員個資 |
(002)人事管理(包含甄選、離職及所屬員工基本資訊、現職、學經歷、考試分發、終身學習訓練進修、考績獎懲、銓審、薪資待遇、差勤、福利措施、褫奪公權、特殊查核或其他人事措施)、(031)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036)存款與匯款、(134)試務、銓敘、保訓行政 |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C013)習慣、(C052)資格或技術、(C057)學生(員)、應考人紀錄、(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4)工作經驗、(C065)工作、差勤紀錄、(C068)薪資與預扣款、(C071)工作之評估細節 |
5 |
學者專家個資 |
(134)試務、銓敘、保訓行政、(159)學術研究 |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C013)習慣、(C033)移民情形、(C054)職業專長、(C058)委員工作紀錄、(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 |
6 |
委任單位個資 |
(036)存款與匯款、(134)試務、銓敘、保訓行政、(159)學術研究 |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
7 |
其他利害關係人個資 |
(002)人事管理(包含甄選、離職及所屬員工基本資訊、現職、學經歷、考試分發、終身學習訓練進修、考績獎懲、銓審、薪資待遇、差勤、福利措施、褫奪公權、特殊查核或其他人事措施)、(012)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031)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036)存款與匯款、(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16)場所進出安全管理、(129)會計與相關服務、(134)試務、銓敘、保訓行政、(135)資(通)訊服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9)學術研究、(172)其他公共部門(包括行政法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及其他公法人)執行相關業務 |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C034)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C051)學校紀錄、(C052)資格或技術、(C054)職業專長、(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4)工作經驗、(C066)健康與安全紀錄、(C073)安全細節、(C093)財務交易、(C111)健康紀錄 |
三、 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及來源:
(一)本中心向您直接蒐集的個人資料。
(二)本中心透過專業機構、研究單位或學校單位(大學與高中職)間接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四、 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一)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據相關法律、法令或契約所規定個人資料之保存期間、或本中心因執行試務、行政等相關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經您同意或授權處理、利用之地區。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為達成上開蒐集目的,本中心就您個人資料之利用對象包括本中心與達成上開個人資料蒐集目的間具正當合理關聯之委外單位及相關合作單位,以及經您同意或授權之利用對象。詳細名單將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公告,敬請前往詳閱。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本中心將以寄送書面、電子郵件、傳真、電話、簡訊、統計分析或其他有助達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合理正當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 如您未能或拒絕提供上開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可能導致上開蒐集目的無法達成而影響您個人之權益。
六、 您得依個資法規定,就您提供予本中心之個人資料,持雙證件正本(其中之一須為國民身分證)或依本中心規定程序,向本中心以書面方式請求行使下列權利,本中心將依個資法規定辦理,惟若本中心依法有保存、保密與確保資料完整性之義務時,則不在此限: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製給複製本。
(三)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七、 本中心得依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檢警調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將您提供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八、 本中心部分網站會記錄使用者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此記錄僅作為本中心管理使用及增進網站服務的參考。
九、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若您向本中心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妨礙本中心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導致本中心違背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本中心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