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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考試簡章導讀系列─【報名篇】

  113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已於112年8月7日起發售,在大考中心首頁亦有公告電子版。

  考試簡章內容包括考試測驗說明、考試試務作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等,若讀者欲報考各項考試,請務必留意相關的試務日程,將重要日期登載在個人的行事曆上提醒自己,本篇將說明試務日期中最重要的第一關─

報名!

一、 報名日期

二、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有集體報名與個別報名兩類,考生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完成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加考試。

(一) 集體報名:

1. 學校集體報名:報考英聽或學測,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報考分科測驗,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應屆畢業學生,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具同等學力者,僅可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擇一辦理。

2. 補習班集體報名:高級中等學校之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辦理集體報名之補習班應備齊報名系統作業所須之報名相關檔案,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各項考試試務專區傳輸報名資料,並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二) 個別報名:

高級中等學校之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自行個別報名。報名時須先備妥數位相片檔,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各項考試試務專區,依網頁指示登錄報名資料,並列印「個別報名繳費表」,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三) 有關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高中、大陸及港澳地區學校、國外學校應屆畢業生、一貫制學校學生等,報名方式相關說明參見113學年度考試簡章「附錄四、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資訊」之報名注意事項。

三、報名費及繳費方式

(一)考生依報名方式繳費:低收入戶考生之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百分之六十。一般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應繳報名費如下表:

學測與分科測驗報名費含【基本作業費】及【考科測驗費】兩項,考生視個人之選考科目數計算報名費,例如選考4科之報名費如下表:

(二)繳費方式:

1.學校集體報名:考生依學校規定期間直接將報名費繳交學校;學校收齊所有考生報名費,並持報名系統列印之「學校集體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繳費收據由學校留存。

2.補習班集體報名:考生先持補習班由報名系統列印之「補習班考生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再將繳費收據交由補習班驗核後自行留存。

3.個別報名:考生須先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後,持報名系統列印之「個別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繳費收據由考生自行留存備查。

  報名完成的手續包括「完成報名資料填寫」以及「完成繳費」兩項,最重要的是要留意作業日期,必須在簡章載明的日期內完成;若操作報名系統的過程中遇到不理解的地方,可於上班時間內來電諮詢(02-23661416轉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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