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日程
體育組
(一)體育組 音樂組
(二)音樂組 美術組
(三)美術組 二、准考證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准考證如有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之一),向各組所設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准考證須妥為保存,考試結束後不再補發。
三、試場分配
108年12月27日(星期五)於術科委員會網站公布體育組試場分配表;109年1月3(星期五)於術科委員會網站公布音樂組及美術組試場分配表。相關試場公告請至大學術科考試網站公告(https://www.cap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