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106學測考後的個人申請志願【科技大學篇】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撰
應屆高中畢業生應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
非應屆高中畢業生或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之高中肄業生,採網路個別報名。
一、個別報名申請生(自行辦理個別報名之申請生)
(一) 報名程序:請先完成繳費並確認入帳後再登入本委員會網站登錄報名資訊。
(二) 報名期間:106年3月10日(星期五)10:00起至106年3月16日(星期四)17:00止。
(三) 繳費期間:106年3月10日(星期五)10:00起至106年3月15日(星期三)24:00止。
【跨行匯款應於106年3月15日(星期三)15:30前完成】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caac.jctv.ntut.edu.tw
「個別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24小時開放,最後1日【106年3月16日(星期四)】僅至17:00止,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五) 申請生至多可申請 5 個校系(組)、學程為限,但各校得限制申請生僅能申請該校 1 個系(組)、學程,請參閱簡章第VII〜VIII頁「招生學校區位及是否僅限選填1系(組)、學程一覽表」,並自行檢查第二階段報名校系(組)、學程之複試日期(簡章附錄三),以避免時間衝突。
(六) 一般申請生每申請1個校系(組)、學程報名費為新臺幣100元整;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60%(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請參閱簡章第2頁)。
(七) 申請生至本委員會網站「個別報名系統」所登錄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必須與報名大考中心106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的號碼相同(英文字母部分請直接輸入,不須作任何轉換)。
(八) 經網路報名完成後,即不得再上網更改或重新報名,請務必審慎考慮欲申請之校系(組)、學程後,再行送出資料。
(九) 第二階段複試通知,由各校寄發或在各校網站公告,若逾各校寄發第二階段複試通知日期,且尚未接獲相關通知者,請主動上各校網站查詢或與各校聯繫。
(十) 網路報名期間若遇任何問題,每日請於8:30至17:00 洽詢本委員會。電話:(02) 2772-5333分機211、215。
二、集體報名申請生(參加學校集體報名之申請生)
(一) 報名期間:請依就讀學校規定期限辦理。
(二) 集體報名申請生,應先行參閱簡章校系(組)、學程簡介,擬定欲報名之校系(組)、學程,最多以 5 個校系(組)、學程為限,但各校得限制申請生僅能申請該校1個系(組)、學程,請參閱簡章第VII〜VIII頁「招生學校區位及是否僅限選填1系(組)、學程一覽表」,並自行檢查第二階段報名校系(組)、學程之複試日期(簡章附錄三),以避免時間衝突。
(三) 申請生應詳細核對「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核對表」(由就讀學校列印發給)之個人基本資料及所申請校系(組)、學程代碼,如有異動應立即修正,以避免錯誤,影響個人權益。
(四) 一般申請生每申請 1 校系(組)、學程報名費為新臺幣100元整;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60%(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請參閱簡章第2頁)。
(五) 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若因故不及辦理者,可於個別報名期間採個別報名程序自行報名,惟若已參加學校集體報名之申請生又另行個別報名時,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料為準,且不予退費。
(六) 第二階段複試通知,由各校寄發或在各校網站公告,若逾各校寄發第二階段複試通知日期,且尚未接獲相關通知者,請主動上各校網站查詢或與各校聯繫。
(七) 網路報名期間若遇任何問題,每日請於8:30至17:00 洽詢本委員會。電話:(02) 2772-5333分機211、2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