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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張時刻~106學測2/16寄發成績通知

大考中心 考試服務處 撰

2月16日寄發成績通知單及公布相關統計資料

106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2月16日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個別報名者逕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集體報名者,以快捷郵件寄交報名單位轉發考生,並以電子郵件傳送各集體報名單位經加密之考生成績資料檔。
各考生亦可自2月16日上午9時起,憑准考證號碼及身分證碼(或居留證號),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 或以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成績。本次考試另提供手機簡訊通知服務,無論是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之考生,凡於報名時填寫行動電話號碼者,本中心將於考生成績通知單寄發當日,主動發送簡訊成績通知。考生若遲至2月20日仍未收到成績通知單時,集體報名考生請洽代辦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考生,請以語音電話(02)23643677查詢,申請補發成績通知單期限至2月21日截止。
本中心網站並同時公布各科級分與總級分之人數百分比累計表,及各科與總級分之「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五項成績標準。考生參加大學甄選入學招生(含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者,各大學校系所訂定之學測成績標準及其相關規定,請逕洽大學甄選委員會(國立中正大學承辦),連絡電話:(05)2721799,網址:http://www.caac.ccu.edu.tw

2月17日至2月21日受理網路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可自2月17日上午9時起至2月21日下午5時止,使用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之複查申請網頁,辦理申請複查成績。申請費用以科計,每科50元;網路以外之其他申請方式,概不受理。
鑒於往年經驗,並避免不必要之焦急與等待,特籲請考生於收到成績通知單後,先依本中心所公布之「選擇(填)題答案」核對成績通知單上之「答案卡答題狀況」,以及核算成績通知單上之「非選擇題答案卷得分」後,再決定是否申請複查。(※有關非選擇題評分標準,可參考本中心網站106.02.04考試訊息公告- 106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英文考科非選擇題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考生申請複查時,可選擇複查全部的題號或部分題號,並請特別留意:一經登錄完成確認後,申請複查之科目與題號即不得再更改;網頁登錄後並須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繳費,才算完成申請手續;申請截止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複查繳款帳號之設定方式,與報名時相同,請詳見學測簡章第5頁;繳費收據請妥慎留存,以保障權益。複查結果通知書將於2月24日寄發,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
因違規或申訴增減成績者,載記於成績通知單備註欄
每次考試前,本中心都會提供「考生應考注意事項」或透過「選才電子報」提醒考生須特別留意「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准考證背面也有提醒事項,希望考生不要因為違反試場規則而扣分。此次考試經考區提報之試場違規案件共計281件,較105學年度331件少,其中應試時手機或手錶發出聲響、隨身攜帶行動通訊裝置、考試結束鈴聲響畢仍繼續作答等違規案件仍占多數。
前述考區提報之試場違規案件,併同本中心閱卷組提報之答案卷作答違規案件及考生申訴案件,已於2月13日經本中心考試委員會(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大學招生各委員會、高中校長及學者專家等各界代表組成)審議;審議結果如對考生成績有所增減時,將載記於各相關考生之成績通知單的備註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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