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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3/1公布成績及統計資料

一、學測成績及相關統計資料、寄發成績通知單

本會大考中心訂於3月1日公布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及相關統計資料,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考生成績資料檔至各集體報名單位。3月2日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個別報名者逕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集體報名者寄交集體報名單位轉發考生。 自3月1日上午9時起,考生即可查詢成績:

成績查詢方式
查詢方法須備妥資料

方法1

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

應試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

方法2

電話語音:(02)23643677

應試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

手機簡訊通知:考生報名資料填有行動電話號碼者,本會大考中心將於成績公布當日,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

如欲查詢成績通知單寄發情形,集體報名者請洽集體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請以電話02-23661416轉608查詢。如欲申請成績通知單補發者,請於3月3日至3月7日向本會大考中心申請補發,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網路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可自3月2日上午9時起至3月7日下午5時止,或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各項考試試務專區註冊或登入個人專區,使用系統內申請成績複查功能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

(一)申請成績複查注意事項

1.考生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2.作業費用:每科50元。

3.申請成績複查之科目與題號,一經登錄完成確認後,即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務必於登錄前詳閱系統之作業提示,並仔細核對申請複查之科目與題號無誤後,再按確認鍵完成申請。

4.完成申請手續者,於申請截止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未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並繳費者,不予處理。

(二)申請成績複查處理方式

1.成績複查項目僅限考生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2.複查選擇(填)題為核對考生答題卷之作答情形是否與成績通知單登載之作答紀錄相同。複查非選擇題則調閱考生作答之答題卷,比對閱卷影像檔是否相同、是否有漏閱或分數計算錯誤。除漏閱或分數計算錯誤外,不重新評閱。

3.申請成績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查看或影印答題卷,亦不得要求告知成績單未列或未公布之相關資料。

4.成績複查作業由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代表、現任高中校長及教育專家等組成之)及查核工作小組監督辦理。

三、公布成績複查結果

(一)成績複查結果於3月15日寄發書面通知,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

(二)成績複查結果包含複查無誤、答案異動或成績增減等。本會對答案異動或成績增減者除更製該考生成績通知單外,並將成績異動考生之異動後成績通知其成績使用單位。

(三)其他有關11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之繁星計畫及個人申請等相關事宜,請逕洽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本學年度由國立中正大學承辦),電話:(05)272-1799,網址https://www.ca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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