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階段複試重要資訊
1.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第二階段須到校參加複試之相關防疫措施或訊息公告,請密切注意本委員會及各校招生官網公告。
2.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申請生,須注意各校第二階段複試報名日期、郵寄資格審查資料、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或面試等。
3. 第二階段複試日期自109年4月7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由各科技校院訂定。複試方式請參閱簡章「貳、分則」各校系(組)、學程之相關規定。
4. 參加第二階段複試之申請生,務必留意申請學校複試通知或該校網頁公告。
三、第一階段報到:109年5月22日12:00前截止
1. 正取生(或備取生遞補)報到規定:
(1)正取生須於本階段規定時間內,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異議,其缺額即由備取生依序遞補。獲錄取學校備取遞補之備取生,應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2)若獲多所校系(組)、學程正取資格者,最多限擇1校系(組)、學程報到。
(3)已完成某校系(組)、學程報到後,欲至另1校系(組)、學程辦理正取生報到者,應先辦理聲明放棄原先報到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後,方可至另1校系(組)、學程辦理報到。
2. 備取生應密切注意各所錄取學校之遞補報到通知與網站公告之備取遞補名單及報到時間,並依各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遞補報到手續,以免影響入學權益。
3. 若獲多個校系(組)、學程正取資格(或備取遞補資格)時,最多限擇1校(組)、學程報到。
※先完成某校系(組)、學程報到後,如欲至另1校系(組)、學程辦理正取生(或備取生遞補)報到者,應先辦理聲明放棄原先報到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後,方可至另1校系(組)、學程辦理報到。
※未辦理聲明放棄者,不得辦理報到另1校系(組)、學程;
※辦理聲明放棄後,不得再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校系(組)、學程之錄取報到資格。
4.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規定:
(1)本階段報到截止後,已選擇1校系(組)、學程辦理報到之錄取生,除須辦理科技校院之第二階段其他校系(組)、學程備取遞補報到者,得於各校規定之第二階段錄取報到截止時間前,向已報到之校系(組)、學程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不得聲明放棄已報到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
(2)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本簡章附錄七。
四、第二階段遞補報到:109年5月22日13:00起至5月25日17:00止
1. 報到相關規定依第一階段「備取生報到規定」、「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規定」及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
2. 第二階段備取生遞補名單公告及遞補報到時間共分7個梯次統一時段,時間表如下:
時間表梯次 | 日期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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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梯次 | 109年5月22日(星期五) | 13:00〜17:00 |
第2梯次 | 109年5月23日(星期六) | 8:00〜12:00 |
第3梯次 | 109年5月23日(星期六) | 13:00〜17:00 |
第4梯次 | 109年5月24日(星期日) | 8:00〜12:00 |
第5梯次 | 109年5月24日(星期日) | 13:00〜17:00 |
第6梯次 | 109年5月25日(星期一) | 8:00〜12:00 |
第7梯次 | 109年5月25日(星期一) | 13:00〜17:00 |
五、獲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分發錄取之申請生報到規定:
1. 須於109年5月25日前,依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規定,向分發錄取之大學聲明放棄「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之入學資格,並依錄取之科技校院規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本招生之報到。
2. 如經所報到之科技校院發現違反此規定者,即由報到之科技校院取消申請生於本招生該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申請生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