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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分科測驗非選擇題評分原則說明––引言

111 學年度分科測驗考試結束後,本中心旋即於 7 月中旬展開閱卷工作,在電腦螢幕閱卷系統的輔助下,依序進行「評分標準訂定會議」、「試閱會議」及「正式閱卷」等流程。

「評分標準訂定會議」由各科閱卷召集人及協同主持人共同參與討論,會中參考命題組提供的評分建議,並瀏覽由各地區隨機抽樣的答題卷,以了解各種作答情形,擬訂評分標準。此外,也會在樣卷中選取用以輔助說明評分標準的「標準卷」,及「試閱會議」所使用的「試閱卷」。

「試閱會議」先由召集人或協同主持人向全體閱卷委員說明各題評分原則,輔以「標準卷」的示例,最後以全體委員共識確定評分標準。隨後各委員開始評閱「試閱卷」,在確認全體委員對評分標準的掌握具有一致性後,方開始「正式閱卷」。

「正式閱卷」時,系統將每份答題卷隨機配發給兩位委員評閱,若二者評分差距超過設定標準時[1],系統將隨機配發給協同主持人進行第三閱;若第三閱評分相較一、二閱亦超出設定標準時,則由召集人與協同主持人一人(含以上),共同進行第四閱。閱卷期間,召集人與協同主持人可隨時透過閱卷系統查看每位委員的各項閱卷數據,必要時立即與委員溝通,確保閱卷品質。

首屆分科測驗的所有閱卷作業已告一段落,依往例邀請本中心各學科研究員撰文說明各考科非選擇題評分原則,內容主要包含滿分參考答案、評分標準與說明及考生作答情形。惟因依學科性質之不同,呈現方式略有差異。期盼相關說明能提供大學校系、高中師生及關心教育與評量人士參考,亦請各界先進惠賜高見!

各考科非選擇題評分原則說明:

數學甲

歷史

地理

公民與社會

物理

化學

生物



[1]. 閱卷時,每份試卷均由兩位閱卷委員獨立評閱,每題均會依題分預先設定重閱標準,第一閱與第二閱之間的分數差距超過此一標準,即須進行第三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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