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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分科測驗非選擇題評分原則說明-【歷史】

壹、前言

115學年度分科測驗歷史考科第貳部分混合題或非選擇題,共有4大題,包含:第35-37題組考察蘭嶼受官方納管之目的及其與周邊世界的互動關係;第38-40題組考察唐代到宋代官方在慈善機構經營上的變化,及此類慈善機構的弊病;第41-43題組考察生產工業化對工人階級家庭工作模式的衝突,及工業革命的哪一制度性因素造成許多母親逐漸無法在工作時照顧孩子;第44-46題組以協約國對德國「戰罪條款」的罰款設定,德國認為可能使其重蹈何種「俄國的命運」,及協約國在設定罰款時「政治軍事方面的考量」為何。其中非選擇題共有8道(36、37、39、40、42、43、45、46),共計20分。以下謹就滿分參考答案、評分原則及考生作答情形說明:

貳、各題評分原則說明

第 36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防外國勢力覬覦 或 軍事防衛的需要

二、評分原則與說明

作答本題,考生需先詳讀資料一、資料二的內容,並針對試題提問的「官方重視納管兩地的目的」精準找出關鍵字句。在資料一、資料二內文中,個別提到紅頭嶼及臺東的地理位置並附帶分析:(1)資料一:紅頭嶼懸居海中,隔岸不遠,恐敵人據為巢穴;(2)資料二:臺東僻在後山,拊全臺之背。用兵經營其地,以杜外夷窺伺之萌。綜合上述可推知,臺灣官方對兩地納管的主要目的出於軍事防衛需求,杜絕外國勢力的覬覦。本題評分原則為:

等級2(完全給分)

正確寫出最主要目的。

等級1(部分給分)

最主要目的敘述不完整或部分有誤。

等級0(不給分)

0-1最主要目的敘述錯誤。

0-2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分析考生於本題的作答表現可知,多數考生能正確作答,獲得不錯的分數。關於本題的錯誤作答類型,大致包括:(1)將「外國勢力」寫成日本以外的其他國家,如考生寫到「因羅妹號事件發生」,此處的外國勢力被錯誤地指涉為美國;或籠統回答防範海盜。(2)將軍事國防目的寫成政治目的。(3)錯誤解讀資料內容,如「兩地離其他國家近,易被占據」。(4)語意不清,如「兩地地理位置佳,能杜絕和引來敵人」。

 

第 37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與臺灣

往來少,不知其詳,關係不密切。

與菲律賓

語言相近,交流頻繁,關係密切。

二、評分原則說明

本題提問紅頭嶼與其周邊世界的互動關係,題文資料二中提到,島民的交通範圍不包含卑南,甚至無船往來,不能知其詳;資料三提到,島民對外界的認知,依序為菲律賓、綠島、臺灣本島。綜合兩則資料訊息,可知島民與臺灣的互動程度低,彼此之間幾無交通聯絡。至於對菲律賓,可根據資料三島民對外界重要性的認知,及資料一島民「語言有與大西洋相似者」(南島語族),顯示雙方語言相近,結合考生的先備知識,推論出雙方互動高於與臺灣本島。本題評分原則為:

等級2(完全給分)

正確寫出與二者的互動關係。

等級1(部分給分)

與二者的互動關係說明不完整或部分有誤。

等級0(不給分)

0-1與二者的互動關係說明錯誤。

0-2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關於本題的錯誤作答類型,大致包括:(1)未能直接回應「互動關係」:在互動關係的表述上,應以類似「程度」、「頻率」等的相關詞彙加以呈現。部分考生擷取題文作為證據,但擷取內容卻未回應「互動關係」,如與臺灣的關係,作答「語言不通」、「族群不同」;與菲律賓的互動關係,作答「認為菲律賓是(第一個)大國」或「語言相近」、「同為南島語族」。(2)本題提問要求考生應自「紅頭嶼」作為出發點,但部分考生於其「與臺灣」的關係中擷取「官員奉派偕履其地」、「派兵去駐於此地」或「有與官方派遣的人互動」等敘述,導致文不對題。此外,部分較難正確解讀蘭嶼與臺灣互動關係的考生,會利用(3)「與菲律賓相反」的作答策略,像是「(臺灣)非所認知的最大國」、「(島民)不認為屬於該島,無族群認同」等說法,無法精準回應提問。

 

第 39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從監管輔助變成積極投入推動。

二、評分原則說明

本題要求考生根據資料考察唐、宋「官方角色」在慈善事業的「變化」。題文兩則資料各自敘述唐、宋官方在慈善活動的作法及發展:(1)資料一:唐代時,慈善機構之設置由佛寺開其端,官方嗣後設專官管理;(2)資料二:宋代時,政府普遍設立此類機構,佛寺成輔助角色。考生掌握個別主旨後,便能藉由官方的作為、甚至佛寺和官方於慈善活動的主次易位,推論出官方角色從唐到宋自監督輔助轉向積極投入推動的變化。本題評分原則為:

等級2(完全給分)

正確寫出官方角色變化。

等級1(部分給分)

官方角色變化說明不完整或部分有誤。

等級0(不給分)

0-1官方角色變化說明錯誤。

0-2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分析考生於本題的作答表現可知,多數考生於本題的作答表現不錯,能夠掌握提問重點。關於本題的錯誤作答類型,大致包括:(1)未能精準回應提問自唐到宋「官方角色變化」,如「漸由政府主導,佛教寺院為輔助」,未能緊扣「官方角色」的變化;此外,寺院角色亦非本題所問。(2)部分考生能自資料一「國家設專官管理」對比資料二「宋代政府普遍設立貧老機構」,正確呈現「官方角色變化」,但在作答時發生歷史事實錯誤,如作答「從不介入到普遍成立機構」,此類答案立基於唐代「未設立機構」卻未注意到其設官「介入管理」的事實;或「從任專官治理到由政府普遍成立」,此類答案把重點放在官方從「治理到成立」的變化,但治理工作在兩代皆有(故無所謂變化),惟成立是從無到有。(3)援引錯誤內容作答且未「比較」角色變化,部分考生援引資料一大臣建議的「國家不應介入……建議撤廢(專官)」,錯誤作答如「(官方)從管理到不介入」、「主動設官管理到要求制度廢除」;或「唐設官管理,宋代無」,顯未比對資料二內容。(4)將官方角色變化錯誤類比為「國營/民營」。

 

第 40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唐

不法之徒隱蔽其中,成犯罪場所。

宋

州縣過度浪費且聚斂,造成擾民。

二、評分原則說明

唐、宋慈善機構的發展,因為經營者、經營態度及方式、管理張弛等不同條件,衍生出不同的社會問題。本題即要求考生就兩代慈善機構產生的「弊病」個別表述:(1)資料一:大臣批評唐代悲田養病坊「實恐逃逋為藪,隱沒成姦」;考生必須能呈現「不法之徒聚集」的答案結構,以建立其與「唐代慈善機構成犯罪場所」的因果關係,考生若直接擷取題文作答,則須完整引用。(2)資料二:史書載,宋代成立收容機構,但「州縣奉行過當……糜費無藝,不免率斂」,造成擾民;考生需能指出宋代慈善機構經營弊病,為州縣投入過當導致浪費,因此過度聚斂造成擾民情事,考生若直接擷取題文作答,須完整引用。本題評分原則為:

等級2(完全給分)

正確寫出弊病內容。

等級1(部分給分)

弊病內容表述不完整或部分有誤。

等級0(不給分)

0-1弊病內容表述錯誤。

0-2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分析考生於本題的作答表現可知,考生大致上能正確解讀。關於本題的錯誤作答類型,大致包括:(1)唐:部分考生作答「惡官包容各種人聚集,使人作惡」或「管理者來歷不明,管理不當」,偏離正答「逃逋為藪,隱沒成姦」的現象描述。(2)宋:部分考生引用題文作答,其中在「奉行過當」的引述中省略了主詞「州縣」,答案不完整。另有部分考生作答「具帷帳,雇乳母、女使」,惟這些只是州縣奉行過當的作法,不能精準呈現弊病本身。

 

第 42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家庭成員不再共同工作,承擔家庭經濟,母親退出全職工作。

二、評分原則說明

本題以資料一為設問背景,要求考生解讀資料內容,找出「工廠化」的生產方式對工人階級家庭工作模式的衝擊為何。分析資料一組成結構:(1)工業革命前:家庭所有成員共同承擔家庭經濟。(2)工業革命後:1.工作場所轉到工廠,家庭生活起了根本變化。2.許多母親……辭去全職工作,僅從事洗衣等可在家中做的工作。可知此一變化意味家庭成員「不再共同工作」,主要的變化是「母親退出全職工作」,母親回到家中照顧孩子及工作,並形成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模式,父親因此成為養家的主要經濟支柱。本題評分原則為:

等級2(完全給分)

正確寫出衝擊內容。

等級1(部分給分)

衝擊內容說明不完整或部分有誤。

等級0(不給分)

0-1衝擊內容說明錯誤。

0-2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關於本題的錯誤作答類型,大致包括:(1)部分考生未能掌握「衝擊工作模式」的意旨,因此作答時會出現如「家庭成員一起被工廠雇用」這種工業化初期衝擊尚未出現的階段性現象,或「因工業革命興起」這種「工廠化」的背景因素,或「母親無法兼顧工作與照顧孩子」等現象,以上作答內容均未能清楚指出「家庭成員不再共同工作」的重要變化。(2)對於「不再共同工作」的意涵,部分錯誤內容像是「使經濟負擔變重」或「使工作模式減少許多,僅補貼家用」,均非正確敘述。

 

第 43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因工廠法的實施。

二、評分原則說明

本題設問乃立基於資料一中「許多母親逐漸發現無法在工作時照顧孩子」的現象,考生要從題文資料中找到制度性成因,並自作答字數設定可知答案非描述性內容。其中,資料三是兩條法令,仔細閱讀1833、1844〈工廠法〉對童工及女工工作條件的相關規定,可以得出〈工廠法〉的實施影響了兩者的工作條件,造成「許多母親逐漸發現無法在工作時照顧孩子」。部分考生能夠掌握〈工廠法〉為造成提問現象的制度性因素;部分考生雖未直接回答法令名稱,但若能說明法令重點,如「禁止9歲以下兒童入廠工作」等合理敘述,亦可得分。本題評分原則為:

等級2(完全給分)

正確寫出制度性因素。

等級1(部分給分)

制度性因素書寫不完整或部分有誤。

等級0(不給分)

0-1制度性因素書寫錯誤。

0-2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關於本題的錯誤作答類型,不少是出於對資料的誤讀或誤解,大致可歸納如下:(1)把對童工的限制當成禁止(雇用)童工,如寫「工廠法禁止僱傭童工」、「工廠法禁用童工」或「法律限制孩童工作權」。(2)工廠法限制童工工時,使其與母親共同在工廠時間不能完全重合,導致「許多母親逐漸發現無法在工作時照顧孩子」,但部分考生誤將重點置於女工工時,如「婦女工時受限制」、「工廠法限制婦女工時」。

 

第 45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俄國爆發共產革命。

二、評分原則說明

本題設問是基於資料二,德國《凡爾賽和約》簽約代表對條約內容的異議。考生應注意到德國簽約代表提到「資本主義者」、「德國經濟徹底毀滅」、「晚近俄國的命運」,結合先備知識,可知德國簽約代表是以「俄國的命運」投射到「德國經濟徹底崩潰」的結果,實指俄國「因經濟崩潰,導致共產革命」的歷史事件。考生作答只要能表述俄國因經濟危機,導致二月革命(推翻皇室)或十月革命(共產革命)而改變政權,即可得分。本題評分原則為:

等級2(完全給分)

正確寫出「俄國的命運」指涉內容。

等級1(部分給分)

「俄國的命運」指涉內容書寫不完整或部分有誤。

等級0(不給分)

0-1「俄國的命運」指涉內容書寫錯誤。

0-2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分析考生於本題的作答,部分考生不大能夠精準使用學科術語,或者使用描述性文字解釋術語內涵。就本題的錯誤作答類型來看:(1)部分考生答以「國內因革命而政權動蕩不安」、「人民發起革命,只因生活不易」,以泛論的「革命」表述,不能符合1919年德國代表所指的特定事件。(2)部分考生使用「革命推翻政權」、「推翻政權」、「顛覆政權」作答,雖提及「政權改變」,但仍未寫出具體事件。(3)僅寫如「因經濟崩潰而解體」、「因經濟毀滅導致政府垮臺」或「因戰爭經濟衰退,引發國內動蕩」,然體制崩潰或政府垮臺或動亂都無法精準反映「政權改變」的劇烈變化。(4)部分考生能掌握俄國在經濟崩潰下導致「共產」革命的內涵,但其若作答如「共產主義的道路」、「實施共產主義」、「共產社會的建立」,同樣無法呈現「政權改變」的革命定義。(5)部分考生作答中出現事實錯誤,如「遭受革命,使得蘇聯成立」,惟「蘇聯」實於1922年才成立;又如「二月革命建立共產政權」、「十月革命推翻沙皇」,又如「共產政權建立導致經濟崩潰」、「革命導致經濟蕭條」等,均為錯誤史實。

 

第 46 題

一、滿分參考答案

藉巨額賠款來摧毀德國國力,防止其再作報復性攻擊。

二、評分原則說明

本題利用史家的學術意見形成設問,要求考生綜合其他資料訊息找出支持此一意見的證據,即協約國對德國設定巨額戰罪賠款在「政治軍事方面的考慮」為何。資料一明確提及:協約國必欲「藉此摧毀德國國力,使其因賠款而癱瘓,無法再做報復性攻擊」,故作答本題應包含協約國的「手段」與「預期目標」;手段為藉巨額賠款摧毀德國國力,其預期目標為防止德國再作報復性攻擊。兩者缺一不可。本題評分原則為:

等級2(完全給分)

正確說明「政治軍事方面的考慮」。

等級1(部分給分)

「政治軍事方面的考慮」說明不完整或部分有誤。

等級0(不給分)

0-1「政治軍事方面的考慮」說明錯誤。

0-2未作答。

三、考生作答情形

考生多能完整依「手段+目標」形成答案。本題出現的作答錯誤,多半出於未能完善其作答結構,大致為:(1)手段敘述不精準:提到賠款,但未提及「巨額」或未能表現出賠款將對德國經濟造成的毀滅性,如「把一戰所有的罪怪在德國身上,索取賠款,德國無力回擊」。(2)目的敘述不精準:擔憂德國的「報復性」攻擊才是協約國「政治軍事方面的考慮」,部分考生作答如「藉由龐大的賠款來牽制德國的民生等國力發展」、「為徹底瓦解德國的經濟以及軍事實力,防止其再次強大」,都未精準提到真正的「政治軍事方面的考慮」。(3)部分考生未根據資料回答問題,如「戰爭國軍事損失過大需補強自身的軍事方面」。

參、結語

整體而言,今年非選擇題的設計包含了先備知識、閱讀理解及歷史推論能力的評量,兼顧學科知識及素養能力的考察。考生平日在課堂學習時,不但需要累積歷史知識、掌握歷史發展的時空脈絡,更需要學會使用史學方法及培養論證能力,懂得分析及運用所學的歷史知識。在考試時,考生更要懂得如何審題及設想答案的構成要件,並以精準的學科術語及具邏輯性的敘述方式回答問題,使學習成果能恰如其分地反映在考試成績上。期許考生能將這些歷史思辨與批判論證的能力,轉化為從容面對未來複雜多變世界的公民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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