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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考試簡章導讀系列─【報名篇】

  115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已於11485日起發售,在大考中心首頁(https://www.ceec.edu.tw)亦有公告電子版(含有聲版)。考試簡章內容包括考試測驗說明、考試試務作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等。

  若讀者需報考各項考試,請務必留意相關的試務日程,將重要日期登載在個人的行事曆上提醒自己。本篇將說明試務日期中最重要的第一關報名

一、報名日期
考試名稱報名日期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114 / 09 / 04 () ~ 114 / 09 / 11 ()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

114 / 11 / 05 () ~ 114 / 11 / 11 ()

學科能力測驗

114 / 10 / 28 () ~ 114 / 11 / 11 ()

分科測驗

115 / 06 / 03 () ~ 115 / 06 / 16 ()

二、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有集體報名與個別報名兩類,考生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完成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加考試。

(一)集體報名:

1. 學校集體報名:報考英聽或學測,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報考分科測驗,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應屆畢業學生,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具同等學力者,僅可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擇一辦理。

2. 補習班集體報名:高級中等學校已畢業之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辦理集體報名之補習班,應備齊報名系統作業所須之報名相關檔案,至各項考試試務專區傳輸報名資料,並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二) 個別報名:

高級中等學校之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自行個別報名,至本中心各項考試試務專區,依網頁指示登錄報名資料,列印「個別報名繳費表」,並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三)   有關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高中、大陸及港澳地區學校、國外學校應屆畢業生、一貫制學校學生等之報名方式,請參見簡章「附錄四、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資訊」之報名注意事項。

(四)   有關報名注意事項,讀者亦可參閱本中心公告之「115學年度各項考試報名常見問答集」。

三、報名費及繳費方式

()考生依報名方式繳費低收入戶考生之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百分之六十。一般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應繳報名費如下表:

一般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應繳報名費
考試名稱報名方式報名費(一般考生)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集體報名

350

140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個別報名

380

152

學科能力測驗

集體報名

基本作業費:200

考科測驗費:170/

基本作業費:80

考科測驗費:68/

學科能力測驗

個別報名

基本作業費:250

考科測驗費:170/

基本作業費:100

考科測驗費:68/

分科測驗

集體報名

基本作業費:200

考科測驗費:170/

基本作業費:80

考科測驗費:68/

分科測驗

個別報名

基本作業費:250

考科測驗費:170/

基本作業費:100

考科測驗費:68/

()繳費方式:

1.學校集體報名:

考生依學校規定期間,直接將報名費繳交學校;學校收齊所有考生報名費,並持報名系統列印之「學校集體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繳費收據由學校留存。

2.補習班集體報名:

考生先持補習班由報名系統列印之「補習班考生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再將繳費收據交由補習班驗核後自行留存。

3.個別報名:

考生須先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後,持報名系統列印之「個別報名繳費表」辦理繳費;繳費收據由考生自行留存備查。

 

  完成報名手續包括「完成報名資料填寫」以及「完成繳費」兩項,最重要的是要留意作業日必須在簡章載明的日期內完成;有關報名系統操作問題,可於本中心上班時間內來電諮詢(02-2366141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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