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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指考_考生應考注意事項【應試規則篇】

準備109指考之餘,請考生務必記得應試前詳閱109學年度考試簡章的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pp.39-48),可千萬別因違反試場規則而被扣分喔!本刊針對近年考生常見的違規事件,再次提醒考生要注意的地方。另外,很重要的是,本次指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新增全面配戴口罩的相關規定,請參閱6月15日於本中心網站公告的「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一定要多加留意。

情境1: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

(重要指數:★★★★★)

【規定】《109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6條

考生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者,扣減其該節成績【指考 2 分】
※本次指定科目考試因不開放家長或親友陪考,應試有效證件若由家長或親友送達,請交由考(分)區入口處服務人員簽收,並以送達證明所列之送達時間為準。

【預防小叮嚀】

  • 考前先檢查手邊是否有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參考應試用品篇樣例),提前至相關單位申辦補發。
  • 考前確認健保卡上是否有照片,如果沒有,要準備其他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或是盡快申請辦理。
  • 可攜帶多份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若其中一項證件不慎遺失,即可使用其他有效證件正本應試。
  • 考試結束離開座位時,記得將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帶出試場並妥善保管。

情境2:試場內(含臨時置物區)之行動電話未關機或手錶等物品發出聲響

(重要指數:★★★★★)

【規定】《109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

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考生之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其置放位置,扣減該節成績7分。

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置放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者,扣減其該節成績5分。

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物品,若於應試時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者,扣減其該節成績2分。

【預防小叮嚀】

  • 常見的穿戴式裝置如小米手環、運動手錶、智慧佛珠等,因其具通訊功能,或可與其他通訊裝置相連結傳輸資訊,故應試時嚴禁隨身攜帶或置於身邊。
  • 建議不要攜帶行動電話或穿戴式裝置進入試場,如進入試場後才發現,一定要記得取下,置放於臨時置物區。
  • 攜帶的行動電話不僅放在試場內的臨時置物區,並記得要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
  • 手錶或鬧鐘如有鬧鈴或整點報時功能,要記得取消設定。

本次指考因應疫情新增:應試時全程配戴口罩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109指考考生須全程配戴口罩。相關規定如下:

  • 考生於進入考分區時,若屢經勸導仍故意不配戴者,禁止進入考分區;若強行進入者,依「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取消其考試資格。
  • 考生於進入試場時,若屢經勸導仍故意不配戴者,依「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4條第1項,扣減其該節全部成績。
  • 考生於監試人員核對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查驗身分時,應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屢經勸導仍故意不配合者,依「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4條第2項,扣減其該節全部成績。
  • 考生如果因為身心或特殊狀況,確實無法配戴口罩,應在6月26日(含)前,檢具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醫囑須清楚敘明未能配戴口罩原因及配戴後可能造成之影響),填寫申請表後向本中心申請。申請說明可以參見本中心網站指定科目考試專區。
  • 本中心於6月15日公告防疫相關措施,請考生務必至本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與「指定科目考試專區」,查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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