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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_成績複查申請注意事項

★7月17日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及公布相關統計資料

109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之考生成績通知單,訂於109年7月17日寄發,無論是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之考生,均郵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考生成績資料檔至各集體報名單位。欲申請成績通知單補發者,請於109年7月20日至22日向本中心申請補發,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於109年7月17日上午9時起,即可至本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或以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成績,查詢服務一律開放至109年8月31日止。查詢時,需備妥考生之「應試號碼」「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依系統指示輸入資料進行查詢。考生報名資料填有行動電話號碼者,本中心將於成績公布當日,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簡訊為服務措施,如未收到通知恕無法要求重新寄送)

本中心亦於109年7月17日公布各科成績人數百分比累計表,及各科之「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五項成績標準,考生可逕上本中心網站查詢。

★7月17~20日受理網路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請於109年7月17日起至7月20日,使用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成績複查密碼」或至本中心網站各項考試試務專區之「查詢成績複查密碼系統」查詢密碼後,於成績複查系統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

成績複查結果將於109年7月23日寄發書面通知,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查詢截止日期為109年8月30日。

申請複查前,考生可參考本中心於109年7月15日所公布之「選擇(填)題答案」與「非選擇題評分原則或參考答案」。

一、申請成績複查注意事項

  • (一)考生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 (二)複查系統開放時間為109年7月17日上午9時至7月20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 (三)須持「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考生申請成績複查密碼」,才能登錄成績複查系統。
  • (四)申請成績複查之科目與題號,一經登錄完成確認後,即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務必於登錄前詳閱系統之作業提示,並仔細核對申請複查之科目與題號無誤後,再按確認鍵完成申請。
  • (五)完成申請手續者,於申請截止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未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並繳費者,不予處理。

二、成績複查作業如何進行?

本中心辦理複查作業,將逐一抽取申請考生之答案卷、答案卡,進行人工複核,並敦請本中心考試委員會(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代表、現任高中校長及教育專家等組成之)及查核工作小組監督辦理。

  • (一) 複查項目僅限考生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複查選擇(填)題為核對考生答案卡之作答情形是否與成績通知單登載之作答記錄相同。
  • (二) 複查非選擇題則調閱考生作答之答案卷,比對閱卷影像檔是否相同、是否有漏閱或分數計算錯誤。除漏閱或分數計算錯誤外,不重閱答案卷。
  • (三) 申請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查看或影印答案卷、答案卡,亦不得要求告知成績單未列或未公布之相關資料。

三、成績複查結果何時通知?登記分發志願怎麼辦?

  • (一)109年7月23日寄發成績複查結果通知書,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
  • (二)申請成績複查之考生,務必先以本中心109年7月17日所寄成績通知單之成績,依109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之規定日程,完成登記分發志願作業,否則不論複查成績是否有異動,均無法參與分發。經複查後成績有異動之考生,本中心會儘速通知異動結果,分發委員會亦將依慣例主動通知考生是否重新登記志願,不影響考生的權益。
  • (三)其他有關109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之登記分發志願相關事宜,請逕洽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本學年度由國立成功大學承辦),電話:(06)236-2755,網址http://www.ua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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