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學測成績公布及複查試務報導

第二處

◎2月13日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及公布相關統計資料

  10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已於101年2月13日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個別報名者以限時專送郵件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集體報名者,以快捷郵件寄交報名單位轉發考生,並以電子郵件傳送各集體報名單位經加密之考生成績資料檔。考生若遲至2月16日仍未收到成績通知單時,集體報名考生請洽代辦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考生,請以語音電話(02)23643677查詢;查詢期限至2月21日止。

   各考生亦可自2月13日上午9時起,憑准考證號碼及身分證碼(或居留證號),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 或以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成績。本中心網站並同時公布各科級分與總級分之人數百分比累計表,及各科與總級分之「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五項成績標準。

  考生參加大學甄選入學招生(含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者,該招生各大學校系所訂定之學測成績標準及其相關規定,請逕洽大學甄選委員會(國立中正大學承辦),連絡電話:(05)2721799,網址:http://www.caac.ccu.edu.tw

◎ 2月17日至2月21日受理網路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時,可自2月17日上午9時起至2月21日下午5時止,使用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至本中心網站之複查申請網頁(http://www.ceec.edu.tw),辦理申請複查成績。申請費用,以科計,每科50元。網路以外之其他申請方式,概不受理。

  鑒於往年經驗,並避免不必要之焦急與等待,特籲請考生於收到成績通知單後,先依本中心所公布之「選擇題答案」核對成績通知單上之「答案卡答題狀況」,以及核算成績通知單上之「非選擇題答案卷得分」後,再決定要不要申請複查。(※有關非選擇題評分標準,可參考本中心網站101.02.03訊息公告- 10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英文考科非選擇題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考生申請複查時,可選擇複查全部的題號或部分題號,並請特別留意:一經登錄完成確認後,申請複查之科目與題號即不得再更改;網頁登錄後並須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繳費,才算完成申請手續;申請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複查繳款帳號之設定方式,與報名時相同,請詳見學測簡章第5頁;繳費收據妥慎留存,以保障權益。

  複查結果通知書將於2月24日寄發,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申請複查之考生,如在複查結果尚未公布前欲參加大學招生(例如大學繁星推薦)時,應以複查前之成績依各招生單位之規定先行辦理相關程序,複查後之成績如有異動時,再向招生單位申請更正。

◎ 2月10日考試委員會

*審議101學測之試場相關事項

1.缺考率為近年最低

  本次考試各節之缺考人數,分別為國文1,760人、數學1,920人、社會1,960人、英文2,220人、自然2,266人,計算其缺考率則仍以第一天第一節國文科最低為1.16%,第二天最後一節自然科最高為1.47%,均為近年來最低,詳細缺考統計請參閱【表1】。

2.違規及申訴案件

  此次考試經考區提報之試場違規案件約有444件,較100學年度421件略有增加,其中違規件數較多之類型,包括:違反第8條第3項(攜帶入場之手錶、行動電話等物品發出聲響) 232件,約占52.25%;違反第8條第2項(攜帶行動電話、書籍、紙張等違禁品)100件,約占25.52%;違反第19條(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未停止作答)42件,約占9.46%;違反第6條(未帶准考證入場應試)34件,約占7.66%。經審議後,除2件不予處分外,其餘442件考試委員會均同意依各考區提報之內容及建議處理。

  除考區提報之試場違規案件外,另有本中心第二處資訊組提報之答案卡作答違規案4件及閱卷組提報之答案卷作答違規案53件,提請審議。

  此外,於考試結束後,本中心收到13件申訴信件,其中除3件經查明申訴事由不存在而逕予函覆外,有10件申訴案提請考試委員會討論。經委員會審議後之考生申訴案件,除有1件因監試人員未諳試場規則以致未等到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即提早宣布停止作答,而決議按受影響時間之比例,加計該試場考生之成績外,其餘9件均併相關違規案一同審議。

*102學測預訂於民國102年1月27日及28日舉行

  10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試日期,仍依往年於春節(民國102年2月10日)前舉行之慣例,經初步詢問部分高中之預訂行事曆(102年1月18日或25日高三上結業日)後,初步規劃於1月27日(星期日)及28日(星期一)舉行考試,1月26日(星期六)開放考生查看試場,2月20日(星期三)舉行考試委員會審議試場違規及申訴案件,2月22日(星期五)寄發成績單。惟此項規劃,仍將循歷年作業程序,繼續徵詢各考區承辦大學、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相關團體之意見後,再正式報請考試委員會審議。

*101指考預訂於4月12日開始報名

  本次考試委員會也審議101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簡章。101指考簡章,係依據100指考與101學測之考區試務工作會議之施測檢討意見,以及相關會議之建議予以修訂,且除考試日期及相關試務日程比照歷年日期略作修訂外,其餘內容多比照101學測修訂;簡章預訂於3月中旬發售。

101指考之重要試務日程:
個別郵遞報名:101.04.12(星期四)至101.05.04(星期五)
個別網路報名及集體報名:101.04.12(星期四)至101.05.14(星期一)
寄發准考證:101.06.01(星期五)
考試:101.07.01(星期日)至101.07.03(星期二)
寄發成績單:101.07.1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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