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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指定科目考試考生總計 93,681人

※ 准考證印製查驗與裝箱作業
本學年度參加指定科目考試人數,經扣除放棄考試申請退費考生 9,262 人後,總計考生人數為 93,681 人,歷年詳細報名人數請見下表。本次放棄考試申請退費的考生,較上學年度 9,480 人略為減少 218 人,考生數則較上學年度 100,117 人減少 6,436 人。准考證已於 6 月 3 日寄發,集體報名申請退費考生的支票亦隨同准考證寄發,個別報名考生之退費支票則於 6 月 6 日寄發至考生個人通訊地址。
考生一定要妥善保存准考證,考試時憑准考證入場,如不慎毀損或遺失,僅能於考試當天攜帶考生身分證 ( 或居留證或駕照或健保卡 ) 及二吋相片一張,向各考 ( 分區 ) 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本中心不再另行補發。
◎指定科目考試歷年報名人數暨學科選考人數一覽表
| 學年度 |
91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 集報單位數 |
465 |
501 |
511 |
530 |
518 |
526 |
532 |
集報
人數 |
小計 |
105514 |
113274 |
106303 |
104140 |
98427 |
90242 |
84876 |
| 高中職 |
87666 |
94860 |
87853 |
89765 |
88061 |
82358 |
79481 |
| 補習班 |
17848 |
18414 |
18450 |
14375 |
10366 |
7884 |
5395 |
個報
人數 |
小計 |
7769 |
12396 |
11485 |
12488 |
11462 |
9875 |
8805 |
| 郵遞 |
-- |
9643 |
7231 |
4327 |
3750 |
2981 |
2510 |
| 網路 |
-- |
2753 |
4254 |
8161 |
7712 |
6894 |
6295 |
| 報名人數總計 |
113283 |
125670 |
117788 |
116628 |
109889 |
100117 |
936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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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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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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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
選考
人數 |
國文 |
113133 |
125530 |
117678 |
116487 |
109749 |
100070 |
93610 |
| 英文 |
113193 |
125608 |
117705 |
116492 |
109770 |
100059 |
93595 |
| 數學甲 |
54226 |
62255 |
62588 |
62868 |
57553 |
49788 |
46257 |
| 數學乙 |
92105 |
111415 |
104400 |
104740 |
99212 |
91258 |
83901 |
| 歷史 |
69604 |
80384 |
71832 |
71284 |
68522 |
63504 |
58338 |
| 地理 |
68613 |
79718 |
71098 |
70626 |
67999 |
63060 |
58114 |
| 物理 |
49426 |
56876 |
56668 |
57368 |
52525 |
46092 |
42800 |
| 化學 |
49473 |
57169 |
56710 |
57564 |
52700 |
46236 |
42911 |
| 生物 |
33679 |
41312 |
40456 |
40530 |
35460 |
30020 |
27168 |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近年來考試中發生的考生違規事件,每次考試均約達三百件,其中由於近來青年學子習慣隨身攜帶手機,所導致手機造成的違規約佔 3 成左右,一直高居榜首。本中心為提醒考生避免因無心之過導致考試違規,特別製作「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 多媒體版及文字版 ) ,並刊載於網站「訊息公告」中 http://www.ceec.edu.tw ,請考生多加利用。
本中心再次 提醒考生, 除了必用之書寫、擦拭、作圖(如圓規、直尺、三角板、量角器等)文具是可 攜帶進入試場 外, 非考試必用的物品如手機、書籍、紙張 ( 含報紙 ) 、 MP3 或有計算、通訊、記憶等功能的物品等,請勿攜帶進入試場。進入試場前手錶之鬧鈴功能應關閉,個人隨身物品可置於試場設置之「臨時置物區」內(建議最好取下電池),但「臨時置物區」之物品因鬧鈴或其他聲響致影響試場秩序者,仍視同違規處理,且監試人員不負保管責任。
為避免擾亂試場秩序及影響他人作答, 考生不得在試場內飲食、抽菸、嚼食口香糖等。 如因病而有特別需求之考生,可在考前向試務辦公室報備。
本次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及地理四考科之非選擇題答案卷將採電腦螢幕閱卷,本中心建議考生使用黑色或藍色較粗 ( 約 0.5mm~0.7 mm) 原子筆、鋼珠筆和中性筆書寫答案卷,字跡務求清晰,以避免作答字跡或作圖的掃描圖形檔模糊不清,以致權益受損。另各科答案卷以每人一張為限,不得要求增補。 答案卡限用黑色 2B 軟心鉛筆畫記,且不得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修正。
6 月 17 日公布試場分配表
「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與開放查看考場時間於 6 月 17 日公布,登載於本中心網站 http://www.ceec.edu.tw ,並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 02 ) 2364-3677 。此外,亦同步將試場分配檔傳送至集體報名單位,所以集報的考生可向代辦單位查詢。考生查看試場位置時,若有任何問題,請直接洽詢該考區分區工作人員,各考區的聯絡電話將刊載於試場分配表。
7 月 1 、 2 、 3 日舉行指定科目考試
考試日期為 97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 日。考試時間各科均為 80 分鐘。每節考試開始前 10 分鐘打預備鈴,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鈴響,考生即可進入試場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止作答。日程表如下:
| 時間 \ 科目 \ 日期 |
7 月 1 日 ( 星期 二 ) |
7 月 2 日 ( 星期 三 ) |
7 月 3 日 ( 星期四 ) |
上
午 |
8:40 - 10:00 |
物 理 |
數學乙 |
歷 史 |
10:50 - 12:10 |
化 學 |
國 文 |
地 理 |
下
午 |
2:00 - 3:20 |
生 物 |
英 文 |
-- |
4:10 - 5:30 |
-- |
數學甲 |
-- |
公布試題及選擇題答案
各科試題於當節考試結束後於本中心網站 http://www.ceec.edu.tw 公布。各科選擇題答案於下表所列公布時間在本中心網站公布。 如對公布之答案有疑義者,得於 7 月 6 日前,填妥申請表(至本中心網頁下載),傳真至 02-23661365 ,並於該期限內另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中心(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各疑義函件,本中心在答案確定後,將於 7 月 16 日上網公告疑義回覆內容。
考試科目 |
公布日期 |
物理、化學、生物 |
7 月 2 日下午五時 |
數學乙、國文、英文、數學甲 |
7 月 3 日下午五時 |
歷史、地理 |
7 月 4 日下午五時 |
7 月 18 日寄發考生成績通知單
考生成績通知單於 97 年 7 月 18 日寄發,無論是集體或個別報名,均郵寄至考生個人之通訊地址,並以電子郵件傳送各集體報名單位之考生成績資料檔。若考生遲至 7 月 22 日仍未收到成績通知單時,請以語音電話 (02-23643677) 查詢,查詢期限至 7 月 26 日止。各科成績人數百分比累計表,及各科之「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五項成績標準亦於 7 月 18 日公布。
身障生試場共68位考生應試
97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身心障礙考生審查會於 5 月 20 日假本中心第一會議室召開,會議由沈副主任青嵩主持,並由教育部與內政部代表、身心障礙團體代表、特教學者、專科醫師等共同組成之審查委員,共有 15 人出席,對 103 位填送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表之考生 ( 內含視障 53 人、多障及肢障 24 人、他障 26 人 ) ,分三組進行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之審議。
另有 35 人因情緒障礙或病弱等理由申請於身心障礙考生試場應試,但未涉及考試時間及題卷卡之作答事項,依慣例由第二處逕視考生障礙情況與考生或其師長協調處理之,故僅提報委員會備案而不列入討論。
本學年度指考,因有部分「 9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院校甄試」錄取生完成申請退費手續,因此,最後核准於身心障礙考生試場應試者僅餘 68 人,編配於 15 個考區、 25 個試場 應試。
本學年度較為特殊之服務項目,經初步統計有:使用一般電腦作答者有 4 位(有 3 位僅作答非選擇題),使用錄音作答者有 1 位(僅准予發病時使用),均分別擬定試務作業注意事項,以作為各考區辦理依據。
此外,由於部分身心障礙考生及其家長反映,考試時有受到媒體干擾的情形,所以本中心特別籲請媒體朋友,在 採訪時能充分 尊重考生的隱私權,以及安靜的應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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