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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指定科目考試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表」領表服務3月6日起受理
第二處解令晴、林棟柱
本中心9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之「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表」領表服務,已於3月6日展開。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障考生、上肢重度障礙考生,以及其他因功能性障礙嚴重影響閱讀、書寫能力之考生,需申請延長考試時間、特殊之試題、作答方式、輔具等應考服務事項時,應於4月27日前領取「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表」(附在校學習記錄表及診斷證明書),並於5月4日報名截止前將填妥之申請表郵寄至本中心,以作為審查之依據。曾於本中心97、98學年度任一考試申請者,得不必再繳交相關文件而逕以電子郵件傳送至handicap@ceec.edu.tw申請領取。申請時請書明考生姓名、身分證號、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如有疑義請先向本中心第二處洽詢,電話02-23661416轉609、605。
「診斷證明書」曾於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繳驗,並註記「病情屬永久性障礙或在6個月內仍無法改善」者,得不必再繳交。「在校學習記錄表」曾於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繳驗者,亦得不必再繳交。
而患有聽覺、下肢、情緒等障礙、癲癇或重大疾病(如心臟病、血友病、糖尿病等)或其他特殊情事之考生,如所需之協助僅為低樓層試場、少人試場、使用個人醫療器材等無關延長考試時間及特殊題、卷、卡之需求時,則僅需在報名檔案(集體報名)或報名表(個別報名)之備註欄中註記清楚即可,不需請領「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表」。
於考試前突發傷病之考生,或未依簡章「拾參、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應考服務之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之內容及申請方式依簡章「拾肆、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規定辦理,且一律不予延長應考時間。
98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 4月17日至4月19日舉行學科考試
報考9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的考生注意囉!本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學科考試日期為98年4月17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日),分台北、台中及台南三個地區舉行,術科考試日期為98年4月20日(星期一)集中於國立中興大學舉行,請考生特別注意!
本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由國立中興大學辦理。網路報名及寄繳資料已於3月4日截止,准考證訂於3月27日寄發,5月7日公告錄取名單及寄發成績單。考生如有疑義請洽諮詢電話 (04)2284-0216;地址: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查詢網址http://recruit.nchu.edu.tw/Enable98.htm。
進入「9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專屬網頁,可依個人需求查詢所需資訊。

※注意
報考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經通知錄取分發者,須到該錄取學校完成報到手續,若欲參加98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應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 於 98 年 5 月21日前 ,向分發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經查明違反此一規定者,註銷其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 98 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