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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指定科目考試簡章重要事項
第二處 郭敘妙整理
本(9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簡章,在歷經中心內部研議以及考試委員會、本中心行政會議審議等階段以後,正式於3月6日起發售。
考試之重要日期,比照歷年考試簡章日期略作調整(參見附表一)。自4月6日起開始受理報名,個別郵遞報名僅受理至4月24日為止,集體報名及個別網路報名則至5月4日止,報名資料確認時間自5月12日至5月19日;考試於7月1日至3日舉行。另外,為減少誤解,特明訂「未於各該報名方式之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且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地區由考生報名時自行選填,再由本中心按照考生選考的科目統一編配試場及座位,本次考試地區增列「431 豐原潭子地區」,俾利考生填選。
此次指定科目考試係「95課綱」施行後的首次考試,考試科目增列「公民與社會」一科,安排於7月3日第三節考試(考試日程表參見附表二)。各考科除新增之公民與社會全為選擇題外,其餘各科目與歷年考試一樣,均有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兩大題型,數學甲及數學乙可能有電腦可讀的選填題。有關各考科的測驗內容細目請參見本中心「95課綱(98年開始施測)學科能力測驗暨指定科目考試各考科考試說明」公告;至於各考科之試題架構與題型配置,則請參見本中心97年9月公布的參考試卷。
98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之校系,皆需採計3至6科指定科目考試(含術科考試)成績;部分大學進修學士班(臺北大學、淡江大學及真理大學淡水校區)也需要指定科目考試某些科目的成績。本中心提醒考生除報名指定科目考試外,也要詳讀各招生簡章內容,依各招生單位之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作業,不要錯過報名時間。
附表一:9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重要日期
項目 |
日期(星期) |
個別「郵遞」報名 |
98.04.06(一) 〜 04.24(五) |
個別「網路」報名
集體報名 |
98.04.06(一) 〜 05.04(一) |
確認報名資料 |
98.05.12(二) 〜 05.19(二) |
申請退費 |
98.05.15(五) 〜 05.21(四) |
寄發准考證 |
98.06.03(三) |
公布試場分配表 |
98.06.17(三) |
考試 |
98.07.01(三) 〜 07.03(五) |
公布物理、化學、生物選擇題答案 |
98.07.02(四) |
公布數學乙、國文、英文、數學甲選擇(填)題答案 |
98.07.03(五) |
公布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選擇題答案 |
98.07.04(六) |
寄發成績通知單及公布相關統計資料 |
98.07.17(五) |
申請複查成績 |
98.07.21(二) 〜 07.24 (五) |
附表二:9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日程表
時間\科目\日期 |
7月1日(星期三) |
7月2日(星期四) |
7月3日(星期五) |
上
午 |
8:40 - 10:00 |
物 理 |
數學乙 |
歷 史 |
10:50 - 12:10 |
化 學 |
國 文 |
地 理 |
下
午 |
2:00 - 3:20 |
生 物 |
英 文 |
公民與社會 |
4:10 - 5:30 |
-- |
數學甲 |
-- |
98指定科目考試簡章發售辦法
第三處
一、工本費:每本40元
二、簡章發售時間:自 98 年3月 6日至 5月4 日止
三、購買方式:
(一)集體購買:集體報名者,一律向辦理集體報名單位購買。
(二)個別購買:個別報名者,可現場購買或郵購。
1.現場購買:可至下列地點購買。
各地區代售地點一覽表
單位 |
地址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
臺北市舟山路237號 |
臺灣師範大學 |
臺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 |
中央大學 |
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
清華大學 |
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
苗栗高中 |
苗栗市至公路183號 |
逢甲大學 |
臺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
彰化師範大學 |
彰化市進德路1號 |
暨南國際大學 |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 |
嘉義大學(蘭潭校區) |
嘉義市學府路300號 |
中正大學 |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
成功大學 |
臺南市大學路1號 |
高雄師範大學 |
高雄市和平一路116號 |
屏東教育大學 |
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
臺灣海洋大學 |
基隆市北寧路2號 |
宜蘭大學 |
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 |
東華大學(美崙校區) |
花蓮市華西路123號 |
臺東大學 |
臺東市中華路1段684號 |
澎湖科技大學 |
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 |
金門技術學院 |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
2.郵購:每份70元(內含劃撥手續費及限時回郵郵資,如需掛號寄送另加20元郵資)至郵局辦理劃撥。
戶名:大考中心測驗專戶
帳號:18223478
請於劃撥單的通訊欄註明購買簡章數量、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郵政劃撥處理:於收到劃撥單後約需3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四、聯絡電話:(02)2366-1416分機807
98學科能力測驗計有433人違反試場規則
第二處 郭敘妙整理
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區提報試場違規共計433件,其中手機、手錶等物品發出聲響(155件)依舊居高不下;攜帶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書籍、紙張等非考試用品入座(86件)及試場內飲食(70件)緊追在後,分佔二、三名。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未帶准考證入場應試且未依規定辦理補發(39件)則較去年增加。
經本中心多年來不斷提醒與宣導,98學測違規考生佔全體報名人數之比例雖略為下降,但看到這433位考生動輒1~2級分的扣分,令人深感遺憾!
98指定科目考試報名作業即將展開,本中心再次呼籲相關考生,一定要詳讀簡章上試場規則相關規定,以免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案件統計表
編號 |
條 |
項 |
款 |
違規事實 |
人數 |
98學年 |
97學年 |
96學年 |
1 |
4 |
|
5 |
意圖窺視他人答案,經制止不聽。 |
- |
- |
3 |
2 |
5 |
1 |
|
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手錶及所有物品,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 |
155 |
201 |
286 |
3 |
5 |
2 |
|
將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書籍、紙張或具有計算、記憶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
86 |
76 |
29 |
4 |
6 |
1 |
|
應試時飲食、抽菸、嚼食口香糖等、無故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 |
70 |
82 |
80 |
5 |
7 |
|
|
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入場。 |
1 |
- |
1 |
6 |
8 |
|
|
未帶准考證入場應試,至當節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未依規定申請補發。 |
39 |
28 |
33 |
7 |
9 |
1 |
2 |
於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或於作答後,由考生發現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 |
1 |
1 |
1 |
8 |
9 |
1 |
3 |
經監試人員發現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 |
1 |
- |
- |
9 |
9 |
2 |
3 |
經監試人員發現誤入同一分區不同試場。 |
1 |
- |
1 |
10 |
10 |
|
2 |
於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發現錯用答案卷、卡。 |
1 |
4 |
2 |
11 |
13 |
|
2 |
無故污損、破壞卷、卡。 |
15 |
10 |
6 |
12 |
14 |
|
1 |
未依規定使用黑色或藍色筆書寫答案卷。 |
1 |
1 |
- |
13 |
17 |
|
|
在答案卷、答案卡、試題本以外之處抄錄答案。 |
- |
2 |
2 |
14 |
18 |
1 |
|
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一經離座,即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
- |
1 |
2 |
15 |
19 |
|
1 |
於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仍繼續作答。 |
48 |
63 |
69 |
16 |
19 |
|
2 |
於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經警告後仍繼續作答。 |
11 |
6 |
10 |
17 |
19 |
|
3 |
於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經警告後仍繼續作答且情節重大者。 |
1 |
- |
- |
18 |
20 |
1 |
|
於考試開始六十分鐘內離場。 |
2 |
- |
1 |
合計人數 |
433 |
475 |
523 |
佔報名人數百分比 |
0.31% |
0.32% |
0.34% |
【製表 林棟柱】
說明:因98學測修訂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第9、10條文內容,故編號7、9、10所列97、96學年度違規人數僅供參考。
98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複查計有1,290人申請
第二處 周進興
成績複查作業,除事前訂有詳盡之「考試成績複查工作規則」及「成績複查工作計畫」外,為徵信於大眾,特洽請臺灣大學及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派員與本中心同仁組成複查工作小組,於2月27日共同辦理複核作業,並由考試委員會蔣委員丙煌(台灣大學教務長)、黃委員柏農(中正大學教務長)、黃委員郁宜(中山女中校長)、以及本中心查核小組曹召集人亮吉等人蒞臨現場監督,且首次開放媒體採訪。
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複查計有1290人申請,最後有4名考生的答案卡有異動,其中2人維持原級分,2人提高1級分,分別是自然科從14級分提高到15級分,以及數學科從7級分提高到8級分。各項人數統計表如下:
表1:98學測各科申請複查人數表
考科 |
國文 |
英文 |
數學 |
社會 |
自然 |
申請人數 |
672 |
601 |
518 |
521 |
381 |
表2:98學測各科申請答案卡複查人數表
考科 |
申請人數 |
全部題複查之人數 |
複查之總題數 |
國文 |
455 |
270 |
6,947 |
英文 |
446 |
291 |
17,970 |
數學 |
518 |
260 |
6,550 |
社會 |
321 |
200 |
16,483 |
自然 |
381 |
223 |
17,664 |
總計 |
2,121 |
1,244 |
65,614 |
表3:98學測各科申請答案卷複查人數表
考科 |
申請人數 |
複查第一題人數 |
複查第二題人數 |
複查第三題人數 |
複查總題數 |
國文 |
611 |
570 |
566 |
573 |
1,709 |
英文 |
531 |
484 |
519 |
-- |
1,003 |
總計 |
1,142 |
1,054 |
1,075 |
573 |
2,712 |
此次複查發現一些問題,提出與諸位考生分享,或許對以後考試有所幫助,茲簡列如下:
一、有部分考生答案卡畫記實在太淡或未畫滿格:答案卡作答一定依照作答注意事項規定,否則將影響您的成績表現。
二、未用2B鉛筆畫記答案卡:未用黑色2B軟心鉛筆畫記記答案卡,影響答案判讀。
三、更正答案時擦拭不潔:未用擦拭鉛筆之橡皮擦修正答案,可能因而留下陰影,影響答案判讀。
四、橡皮屑沾黏答案卡:修正答案時橡皮屑沾黏答案卡上,因而影響他題或他人答案判讀。
五、單選題畫記多個答案,多選題畫記單一答案:如此絕非標準答案,縱使要猜題也要注意一下,免得猜題也沒一點得分機會。
成績複核作業快門~
【文/ 解令晴整理 · 圖 / 謝亦磬】
本中心為了讓社會大眾更瞭解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複查複核作業流程,首次開放作業現場供各大媒體採訪,副主任兼發言人洪副主任冬桂並實地向各大媒體說明複查複核作業要點及內容。
本次學科能力測驗複查複核作業,於2月27日拉開序幕。試務工作人員在逐一抽取複查考生之答案卷、答案卡後,依據本中心複查工作之標準作業程序,進行各項複核作業。在答案卡部分,確定考科與准考證號無誤後,一人逐題報讀答案卡上之答案,另一人核對與核對表上所載之結果欄答案是否一致。在答案卷部分,除由工作人員複核答案卷上的分數與核對報表上所載第一閱、第二閱、主閱分數是否一致外,如發現有分段作答、分頁作答、題號標示不清等異常狀況,並依據閱卷委員於閱卷完畢處標示明顯之記號及非選擇題主觀題之參考答案,判斷是否有漏閱或有疑義之狀況。經複核人員提報之疑義卷、卡中,疑義卷的部分,則轉請閱卷組先行判斷確有疑義或漏閱後,再報請各該科閱卷召集人或協同主持人負責最後成績的評閱。最後,所有疑義之答案卷卡皆須送本中心複查議決小組(由本中心主任、副主任、查核小組召集人、第一處處長、第二處處長及閱卷總幹事所組成)逐案確認,確認後整個複查作業才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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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共計有1,290名考生申請成績複查,為昭公信,本中心首次放媒體採訪。(右起依序為本中心簡主任茂發、副主任兼發言人洪副主任冬桂) |
【圖2】依申請考生之准考證號及核對報表,進行抽取答案卷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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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本中心簡主任茂發(圖左)親至第一線向參與複查作業工作人員表達謝意。 |
【圖4】答案卡複核部分,由工作人員確定考科與准考證號無誤後,一人逐題報讀答案卡上之答案,另一人核對與核對表上所載之結果欄答案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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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答案卷複核部分,除由工作人員複核答案卷上的分數與核對報表上所載第一閱、第二閱、主閱分數是否一致外,如發現有分段作答、分頁作答、題號標示不清等異常狀況,並依據閱卷委員於閱卷完畢處標示明顯之記號及非選擇題主觀題之參考答案,判斷是否有漏閱或有疑義之狀況。 |
【圖6】本中心考試委員會委員中山女中黃校長郁宜(右一)、國立台灣大學蔣教務長丙煌(右二)及國立中正大學黃教務長柏農(左二)等,於2月27日下午親至複查作業現場督導視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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