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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民國七十八年七月成立,其主要的任務就是「研究改進我國大學入學制度及考試方法與技術」。為了這個任務,考試中心首先委託政大黃炳煌教授研究,希望能規劃理想的大學入學制度。筆者有幸得以「旁聽」黃教授的研究,偶而也參與研究小組的討論,獲益良多。當時筆者服務於台師大,在化學系擔任教職並兼任考試中心的研究員。正在尋找適當的研究主題時,恰好有了機會,奉派隨同當時是考試中心副主任的陳履慶教授與研究發展處的處長曹亮吉教授訪問日本,期以實際了解日本的大學入學制度。行前透過恩師下澤隆教授(國立埼玉大學)的安排,順利地參訪了日本的大學入試中心(以下簡稱入試中心)兩天,東京大學、學習院大學、早稻田大學各一天。那一次訪日,筆者除了充任翻譯員之外,也有了很大的收獲。其中最大的啟示是兩段考試、推薦入試、追試驗(補考)、試卷的大彌封(在學習院大學見了樣本),裝運試卷所特別設計的折疊式兩道鎖的鐵皮箱,以及為了試務而發明的傳真系統。以下筆者擬就記憶所及略述一些與「推薦甄選入學方式」有關的點點滴滴。
日本的兩段考試
日本的分段考試分別簡稱為「一次試驗」 與「二次試驗」。前者為全國統一考試,由入試中心主辦,主要用於初步篩選考生(但也有少數院糸逕用於錄取新生),而後者則由各大學自辦,用於選取新生。日本的文部省規定各國公立大學的招生,一定要採用入試中心的一次試驗,並鼓勵私立大學儘量採用一次試驗。為此,一次試驗於1990 年改稱為「中心試驗」。日本的兩段考試選才的作法,影響了筆者思考,設計了大考中心的「學科能力測驗」(統一考試)以及各校系錄取學生時要用的「指定項目甄選」(各校系自辦)。這種兩段考試構成了推薦甄選入學方式。
構思推甄的由來
筆者訪問日本回來後,整理訪問心得,擬了兩個研究計畫。一為推甄制度,二為成績等化。後者本來擬與日本入試中心合作,利用其一次試驗的追試成績,但後來知道歷年來參加追試的考生人數均很少,實際上也沒有為追試的考生等化過其成績,而打消了研究成績等化的念頭。於是正式向考試中心提出「推薦入學方式之研究」的研究計畫。這個計畫(79 年7 月至80 年6 月)可以說是由黃炳煌教授的「我國大學入學制度之研究」計畫(簡稱黃案,78 年11 月至80 年6 月)延伸出來的,而最主要的研究人員是姚霞玲研究員,並得陳玉玲小姐與李佳玲助理的協助。在研究過程參考了黃案的初步研究成果,「好的大學入學考試制度」的14 項規準。認為大學招生要自主,招生的方式要對高中教育能有良好的影響,則高中推薦(舉才),學系甄選(選才),而大學教育(育才)的理想才可以達成。因此研究結果強調「推薦入學方式」的理念是「適性、適才、適所」,要如何才能達成適性適才適所,當時筆者認為必須要有適當的方法才能竟其功,也就是認為傳統的聯招難於達成這一目標。適性適才適所,是要使大學能達成其育才的任務,也就是說要使學生能得到適性的發展;而要指導學生得以適性的發展,就要安置學生在最適當的校系。這一連串的思考方式,有別於傳統聯招的招生理念。這種找最適當的,而不是找考試總分最高的作法,後來經黃炳煌教授的文筆,成為大考中心的招生「四適」。
四適的含義
「推薦甄選入學方式」要能成為理想的大學招生的新管道,其方法與目的,最原先的想法是,要採用「最適當的方法」,以甄選「最適當的學生」,讓其就讀於「最適當的校系」,使其能得到「最適性的發展」(蕭次融,「推薦入學方式之研究」,研究報告,80 年12 月)。這四個「適」是經過黃炳煌教授指點的,後來再經黃教授潤飾成為用「適當的方法」,找「適合的學生」,進「適切的學系」,作「適性的發展」,而成為代表推薦甄選入學方式的共識與理念。這裡所提的「適當」,應該是 “an”appropriate (意含「某一」 ) ,而非 “the”appropriate (意含「特定的」)。換言之,適當的方法應該「有好多種」,絕不可能「只有一種」。(黃炳煌,「談推薦甄選方案的基本精神」,選才14 期,82 年9 月)。對於上述四適,黃教授並給予適當的英譯如下:
The CEEC's goal,
to adapt appropriate approaches
to set the appropriate students
on the appropriate university program
in order to have their potential appropriately developed
推薦入學首見媒體
推薦甄選入學的概念,首見於媒體是在大考中心的第三次研討會(80 年1 月5 日,台北康華飯店)之後。記得筆者是在曹亮吉教授演講「大學入學制度研究之回顧」之後,說明了「推薦甄選方式」的初步構想。在研討會上第一位發言的是當時的教育部毛高文部長,表示贊同,接著由當時任政大校長的張京育教授發表了贊同的看法。在研討會上雖然也有不同的聲音,但大多是對於公平性的質疑。誠然,在當時已實施四十年的聯招制度,在國人的心目中是不可輕易更改的。在八十年代初期,多元入學方式的概念尚未成熟,對於實施推薦入學方式的規劃,秉著漸進、包容、兼顧的原則,由83 學年的試辦,招生名額1410 人,考生8224 人,增至89 年的預計招生總額9374 人,考生63096 人。單就其成長率而言,推甄的入學方式,相當為各方所接受。在大學採用推甄之後不久,研究所以及高中也都採納了以推甄方式招收新生的概念。
推甄感言
由於用推甄的方式以錄取新生的作法,現在已得到相當普遍的認同,更促進了實施多元入學管通的可行性。因此預期九十一學年度實施的「大學多元入學新方案」,可以順利推動,以改進我國的大學入學制度。大考中心成立時,所自期的主要任務更近於完成。回想推甄制度之所以能順利推動,有功者眾多,但是當時倘若沒有毛高文部長的登高一呼,以及張京育校長的呼應,推薦入學方式的研究,很可能止於研究報告而已,在推動推甄入學的初期,李崇道主任的積極改進大學入學制度的使命感,感動了中心同仁,秉著李主任的「漸進、包容、兼顧」的原則,規劃了推甄的實務與日程,教育服務處的宣導,使得推動順利,而考試中心的首次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一炮而紅,得到相當好評,研究發展處的首任處長曹亮吉教授的「學科能力測驗」多年的研究規劃,功不可沒。
記得在有一次的「大學推薦甄選研討會」時,工作同仁在所有的資料上都印上了一標幟HOPE。我們對明天抱著很大的HOPE,希望教育改革順利,也希望推薦甄選入學的實務是Honest, Open, Practical, and Equal。在多元入學的招生思維,良好的招生方式應該是大學與考生都有互相選擇的機會,而推甄入學方式可說是使大學、高中、學生,三方產生互動。推薦與甄選( Recommendation and Screening ,簡稱R&S )要達到公平、公正,則有賴各方的「榮譽感」。基於這樣的想法,HOPE 也可以有另一詮釋:"R&S" Provides schools with an Honorable Opportunity for Pursuit of Excellence ,亦即「推薦甄選」為各校提供重視榮譽、追求卓越教育的機會。我們對各大學與高中,自辦推甄甚具信心,HOPE 一切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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